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无锡市锡南实验中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6-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锡南实验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2〕7号)等有关规定,经报市政府同意,核定你校高中普通班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学期。高中艺术班学费标准以20000元/生·学期为中准价,允许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你校可在上述中准价标准及浮动幅度内,根据办学成本及学生家长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自行确定艺术班学费标准,并告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后执行。
此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你校应保持学费标准的相对稳定,三年内不得调整,并向学生家长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完善财务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