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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供热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1 16:0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22-00018
发文日期
2021-12-31
公开日期
2021-12-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调整,产业
文件链接
内容概述
模式实施同网同价。按照各企业供热量比例对燃气与燃煤热力价格进行统筹平衡,核定区域内统一销售价格。     二、煤价变动情况    自2020年11月份开始,国内煤炭市场起伏跌宕,而2021年3、4月份煤价更是淡季大涨,连续打破市场预期,5月份千元煤价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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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价依据

  1.《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市物价局关于完善市区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锡价工〔2014〕134号):当联动周期内代表品煤均价与上一周期相比,每吨上涨或下跌10元,热力价格相应调整2元/吨。

  3.《关于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模式的有关建议》(锡发改能源〔2016〕13号):锡山区、新吴区供热定价模式实施同网同价。按照各企业供热量比例对燃气与燃煤热力价格进行统筹平衡,核定区域内统一销售价格。

  二、煤价变动情况

  自2020年11月份开始,国内煤炭市场起伏跌宕,而2021年3、4月份煤价更是淡季大涨,连续打破市场预期,5月份千元煤价再现,当前迎峰度夏在即,煤炭现货价格始终居高不下。

  三、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煤价变动情况,同时考虑到下游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周边价格水平,第三季度燃煤供热价格为219.6元/吨,未支付建设安装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另行增加15元/吨。

  由于2021年度燃气供热价格最高不得超过256元/吨,因此第三季度新吴区混合供热价格为229.1元/吨;锡山区混合供热价格为223.2元/吨。未支付建设安装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另行增加15元/吨。

  正文链接:http://dpc.wuxi.gov.cn/doc/2021/07/09/33527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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