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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10月-11月供热价格应急联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1 15:4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22-00017
发文日期
2021-12-31
公开日期
2021-12-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其他--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产业,生产
文件链接
内容概述
维持低位,现货价格始终居高不下,至10月中旬,煤炭现货价格一度达到2600元/吨。     三、价格调整方案     因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经市政府同意,将我市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参照系暂时调整,以热电联产企业原煤进价的加权平均价替换环渤海动力煤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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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价依据

  1.《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市物价局关于完善市区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锡价工〔2014〕134号):当联动周期内代表品煤均价与上一周期相比,每吨上涨或下跌10元,热力价格相应调整2元/吨。当市场代表品煤均价发生异常波动,即代表品煤月均价与上一周期相比,上涨或下跌超过(含)80元/吨,则于次月相应调整热力价格。

  3.《关于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模式的有关建议》(锡发改能源〔2016〕13号):锡山区、新吴区供热定价模式实施同网同价。按照各企业供热量比例对燃气与燃煤热力价格进行统筹平衡,核定区域内统一销售价格。

  二、煤价变动情况

  今年在碳中和及安全生产的大背景下,国内煤炭企业限产,产能释放不足,紧供给导致煤炭价格“淡季不淡”,5月份现货价已冲破千元大关。三季度以来,港口库存继续维持低位,现货价格始终居高不下,至10月中旬,煤炭现货价格一度达到2600元/吨。

  三、价格调整方案

  因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经市政府同意,将我市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参照系暂时调整,以热电联产企业原煤进价的加权平均价替换环渤海动力煤指数。我委于10月正式启动应急联动,考虑到下游企业的承受能力,由供热企业自行消化部分上涨成本。

  10月份燃煤供热价格为262.5元/吨,11月份燃煤供热价格为373.3元/吨。新吴区10月份混合供热价格为260.8元/吨,11月份为342.7元/吨;锡山区10月份混合供热价格为261.9元/吨,11月份为361.6元/吨。

  正文链接:http://dpc.wuxi.gov.cn/doc/2021/11/11/34869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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