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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10月-11月供热价格应急联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15: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21-00344
发文日期
2021-11-04
公开日期
2021-11-11
文件编号
锡发改价格〔2021〕1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限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煤炭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价格,煤炭,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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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燃煤供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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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热企业:

  受产能释放不足等因素影响,第四季度以来国内煤价上涨幅度较大,已符合煤热价格应急联动机制规定的条件。为保障热电企业筹集资金进行煤炭采购,确保供应链正常和下游用户的安全用热,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疏导供热价格,现就2021年10月-11月供热价格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10月份燃煤供热价格为262.5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77.5元/吨;11月份燃煤供热价格为373.3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388.3元/吨。

  二、新吴区10月份混合供热价格为260.8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75.8元/吨;11月份混合供热价格为342.7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357.7元/吨。

  三、锡山区10月份混合供热价格为261.9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76.9元/吨;11月份为361.6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376.6元/吨。

  四、如供热用户对蒸汽品质有特殊要求,其供热价格由供需双方自行议定,并随联动机制同步调整。

  五、上述价格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各供热企业要与用户做好清算工作,多退少补,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认真做好热、电、煤的保供工作。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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