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10月-11月供热价格应急联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15: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46/2021-00344
- 发文日期
- 2021-11-04
- 公开日期
- 2021-11-11
- 文件编号
- 锡发改价格〔2021〕1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限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煤炭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价格,煤炭,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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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燃煤供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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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热企业:
受产能释放不足等因素影响,第四季度以来国内煤价上涨幅度较大,已符合煤热价格应急联动机制规定的条件。为保障热电企业筹集资金进行煤炭采购,确保供应链正常和下游用户的安全用热,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疏导供热价格,现就2021年10月-11月供热价格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10月份燃煤供热价格为262.5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77.5元/吨;11月份燃煤供热价格为373.3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388.3元/吨。
二、新吴区10月份混合供热价格为260.8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75.8元/吨;11月份混合供热价格为342.7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357.7元/吨。
三、锡山区10月份混合供热价格为261.9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76.9元/吨;11月份为361.6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376.6元/吨。
四、如供热用户对蒸汽品质有特殊要求,其供热价格由供需双方自行议定,并随联动机制同步调整。
五、上述价格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各供热企业要与用户做好清算工作,多退少补,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认真做好热、电、煤的保供工作。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