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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市级培育建设零碳园区2025年度建设进展情况评估》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锡政办发〔2025〕13号)明确的“加强全流程跟踪评估”要求,我委将对15家市级培育建设零碳园区开展2025年度建设进展情况评估,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服务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市级培育建设零碳园区2025年度建设进展情况评估

  三、项目评估重点

  1.评估零碳园区建设指标完成情况。根据15家园区建设方案明确的31项零碳园区建设指标,重点对照2024现状值与2027目标值,逐一评估各园区2025年度指标进展情况。

  2.评估园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聚焦15家园区提出的重点项目清单,围绕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率、碳排放和能耗情况、对园区节能降碳的贡献等方面,逐一评估各园区2025年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3.评估园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围绕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4大重点行动,全面综合评估2025年度各园区在能效水平标杆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供给零碳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数智化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4.全面梳理园区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诉求。对照15家市级园区2027年建设目标,全面梳理园区建设过程中在项目建设、资金支持、人才供给、技术保障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相关诉求,为2026年度进一步加强零碳园区供需精准对接,采取针对性举措,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见效提供重要参考。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12万元以内。

  五、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面启动15家市级培育建设零碳园区2025年度建设进展情况评估工作,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评估报告。

  六、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

  2.申报单位三年内无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申报单位应具备专业团队,熟悉零碳园区建设相关政策和无锡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情况。

  4.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遴选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单位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相应资料,相应文件必须为密封件,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及联系人方式。相应文件包括:

  1.项目报价书(封面加盖公章)。

  2.项目服务方案(封面加盖公章)。

  3.项目申报单位近年来相关成果(可附带相关佐证材料)。

  4.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遴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0日17:00前将相应文件一式七份,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送至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404室,邮编214131,收件人:凌捷,15995388088)。逾期不再接收相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捷

  联系电话:0510-81821599

  九、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采购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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