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市级培育建设零碳园区2025年度建设进展情况评估》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锡政办发〔2025〕13号)明确的“加强全流程跟踪评估”要求,我委将对15家市级培育建设零碳园区开展2025年度建设进展情况评估,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服务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市级培育建设零碳园区2025年度建设进展情况评估
三、项目评估重点
1.评估零碳园区建设指标完成情况。根据15家园区建设方案明确的31项零碳园区建设指标,重点对照2024现状值与2027目标值,逐一评估各园区2025年度指标进展情况。
2.评估园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聚焦15家园区提出的重点项目清单,围绕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率、碳排放和能耗情况、对园区节能降碳的贡献等方面,逐一评估各园区2025年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3.评估园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围绕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4大重点行动,全面综合评估2025年度各园区在能效水平标杆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供给零碳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数智化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4.全面梳理园区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诉求。对照15家市级园区2027年建设目标,全面梳理园区建设过程中在项目建设、资金支持、人才供给、技术保障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相关诉求,为2026年度进一步加强零碳园区供需精准对接,采取针对性举措,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见效提供重要参考。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12万元以内。
五、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面启动15家市级培育建设零碳园区2025年度建设进展情况评估工作,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评估报告。
六、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
2.申报单位三年内无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申报单位应具备专业团队,熟悉零碳园区建设相关政策和无锡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情况。
4.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遴选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单位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相应资料,相应文件必须为密封件,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及联系人方式。相应文件包括:
1.项目报价书(封面加盖公章)。
2.项目服务方案(封面加盖公章)。
3.项目申报单位近年来相关成果(可附带相关佐证材料)。
4.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遴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0日17:00前将相应文件一式七份,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送至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404室,邮编214131,收件人:凌捷,15995388088)。逾期不再接收相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捷
联系电话:0510-81821599
九、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采购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