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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培育新型生产要素的实施路径》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培育新型生产要素,推动我市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整体竞争力,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无锡市培育新型生产要素的实施路径》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

二、申报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委托内容

《无锡市培育新型生产要素的实施路径》课题研究

四、方案内容

说明: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要点。

1.围绕人工智能、绿色能源、空天、深海、频率等新型生产要素确权应用等创新配置方面,梳理总结我市新型生产要素的资源禀赋、分布特征、发展进程、未来趋势,分析提出无锡发展新质生产力应重点培育的主要类型。

2.基于生产要素发展的可能边界和无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求,对标国外发达地区和国内先进地区,深入剖析无锡新型生产要素供给的问题短板、瓶颈约束及突破方向。

3.聚焦培育发展新型生产要素,结合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出无锡完善新型生产要素供给、促进新型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的路径举措。

五、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项目组,并对组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项目组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年来承担过发展评估报告等研究工作的单位优先。

3.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项目组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精神,熟悉新型生产要素情况,结合无锡实际开展研究,能够分析查找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

5.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

6.项目服务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名义申报。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请于2025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逾期不再接收相应文件。

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研究方向、内容以及相关深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供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证明材料。

5.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项目服务单位联系人。

七、研究进度要求

1.签订协议。项目服务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及时与委托单位签订方案编制委托协议,正式确定编制方案和相关事宜,并立即开展研究工作。

2.完成时间。项目服务单位应于2025年10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

八、经费补助

《无锡市培育新型生产要素的实施路径》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25万元,具体委托研究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永乐路新江南花园118号,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邮编:214023)。

联系人:殷冬、方彬彬;联系电话:0510-85024276、0510-85057615;传真:0510-85021727。

十、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申报书.docx

 

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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