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2011年10月27日无锡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制定,2011年11月26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批准)主要规范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实际和改革要求,实践中已不再适用,经研究决定拟废止该条例。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5年1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以寄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至无锡市发展改革委。感谢支持。
通信地址:无锡市市民中心3号楼1303室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邮编:214131
传真:0510-81821522
电子邮箱:wxfgwtzc2022@163.com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