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无锡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加快推进无锡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产业融合发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无锡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
二、申报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委托内容
《无锡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课题研究
四、方案内容
说明: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要点。
对无锡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产业融合发展现状特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无锡参与科创产业融合的具体路径,为加快建设长三角-粤港澳(无锡)科创产业融合发展区提供参考。
1.粤港澳大湾区在科创、产业、金融、对外开放等领域的优势;
2.粤港澳大湾区与区域外开展跨区域合作的需求和潜在合作方向;
3.国内其他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情况和经验做法;
4.无锡进一步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具体实施路径。
五、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项目组,并对组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项目组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年来承担过相关领域研究工作的单位优先。
3.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项目组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精神,熟悉无锡与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产业发展情况,充分了解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优势和需求,能深入挖掘合作点,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路径和对策建议。
5.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
6.项目服务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名义申报。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请于2024年11月25日17:00前送达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逾期不再接收相应文件。
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研究方向、内容以及相关深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供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证明材料。
5.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项目服务单位联系人。
七、研究进度要求
1.签订协议。项目服务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及时与委托单位签订方案编制委托协议,正式确定编制方案和相关事宜,并立即开展研究工作。
2.完成时间。项目服务单位应于2025年5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
八、经费补助
《无锡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24万元,具体委托研究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永乐路新江南花园118号,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邮编:214023)。
联系人:周天捷、方彬彬;联系电话:85028721、85057615;传真:0510-85021727。
十、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