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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评估》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2年7月,无锡市入选全国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之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相关部署,为全面、系统、客观开展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试点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评估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无锡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评估》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报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委托内容

  无锡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评估

  四、项目内容

  说明: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要点。

  全面系统评估试点城市建设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打造全链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全过程废旧物资利用监管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等方面的重点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废弃汽车回收、废旧电池循环利用等重大工程建设情况,在此基础上梳理总结试点城市建设取得的亮点与成效,客观评估其产生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并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科学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和对策建议。

  五、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项目组,并对组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 项目组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年来承担过省级以上相关类别的课题、规划、研究报告等工作的单位优先。

  3. 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 项目组应熟悉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相关工作要求,了解无锡经济社会发展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情况,能够全面客观评估无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情况,形成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评估报告。

  5. 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

  6. 项目服务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名义申报。

  六、遴选程序

  1. 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

  2.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研究方向、内容以及相关深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供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七份)和证明材料,通信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404室,邮编214131,收件人:黄璜,15667083239。

  5. 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项目单位联系人。

  七、研究进度要求

  1. 签订协议。项目服务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及时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正式确定委托评估相关事宜,并立即开展评估研究工作。

  2. 完成时间。项目服务单位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

  八、经费补助

  《无锡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进展情况评估》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30万元,具体委托服务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捷;联系电话:0510-81821599。

  十、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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