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1 14: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46/2023-00147
- 发文日期
- 2023-08-21
- 公开日期
- 2023-08-21
- 文件编号
- 锡发改价格〔2023〕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和天然气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价格,天然气,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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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居民用户第一、二、三档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3.02元/立方米、3.62元/立方米、4.23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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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无锡洛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根据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销售价格
居民用户第一、二、三档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3.02元/立方米、3.62元/立方米、4.23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32元/立方米。
二、困难家庭的优惠措施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家庭,每户每年免费使用的管道天然气调整为150立方米,实际年用气量不足150立方米的按实际用气量减免。
三、执行时间
自2023年9月1日起,用气量按调整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抄表计量、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