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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15: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23-00111
发文日期
2023-07-14
公开日期
2023-07-14
文件编号
锡发改价格〔2023〕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价格,旅客,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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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景区内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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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景区经营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明确景区内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如下:

  1.三国水浒景区观光车不限次乘坐40元/人,最高可上浮30%,下浮不限。

  2.无锡灵山景区观光车不限次乘坐40元/人,下浮不限。

  3.无锡鼋头渚风景区园内公交车单程3元/人次、往返5元/人次,观光车1号线和2号线单程25元/人次、往返40元/人次,精华线60元/人次,下浮不限。

  4.无锡惠山古镇景区观光车单次15元/人,不限次乘坐20元/人,下浮不限。

  5.无锡市梅园横山风景区观光车单次15元/人,不限次乘坐20元/人,下浮不限。

  6.无锡动物园·太湖欢乐园观光车不限次乘坐30元/人、儿童(身高1.2-1.4米)15元/人,单程补票15元/人,下浮不限。

  7.景区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网络、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景区可以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主确定价格水平,但应保持价格水平相对稳定,并提前做好公示。

  8.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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