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无锡市总部经济资金项目第三方复核委托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财工贸〔2021〕9号)、《关于组织无锡市总部企业申报奖补资金的通知》(锡发改服务〔2023〕3号)、《无锡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锡发改办〔2020〕6号)等文件要求,我委提出2023年无锡市总部经济资金项目第三方复核采购需求。为确保该专项资金采购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复核委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遴选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复核委托单位,要求第三方事务所现场复核内容为:对7个申报2023年总部经济资金项目的所属行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上一年度市外全资(含控股)或授权管理的分支机构数量及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占其全部营业收入比重等内容进行复核。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发证部门审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依法开展业务,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评级AAA级以上。
2.申请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受聘于申请机构,并全程参与审计工作。
3.必须自行完成审计的全部工作,不得转包或由其他中介组织协助承担部分审计工作。
4.资信良好,在最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四、选聘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7:00前。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载《2023年无锡市总部经济资金项目第三方复核采购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符合规范要求,《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方式密封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
5.组织评选:委托单位将组织采购小组,从申请单位的资质、背景、优势、价格等方面进行筛选,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五、具体时间要求
复核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以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要求为准。
六、采购经费
具体委托经费以遴选单位报价为参考。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处
联 系 人:陈景芹 联系电话:0510-81821564
八、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无锡市总部经济资金项目第三方复核采购申请书.doc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