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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规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无锡市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等有关规定,经部门申报、会商等程序,编制形成《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请承办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目录明确的承办部门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2.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委办公会审议。

  3.承办部门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工作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4.承办部门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附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备注

1

无锡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

价格处

 

2

《无锡市生产性服务业倍增计划(2022-2030年)》

服务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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