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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江苏建设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持续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不断健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机制,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决策部署。

  (二)强化法治机关建设统筹谋划

  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经委党组审议后印发《2022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从八个方面提出24条目标任务。强化委党组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主任办公会先后4次对法治建设重要文件进行审议。

  (三)加强立法制规工作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积极推进《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按照时序进度做好立法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立法听证、风险评估等程序,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和多次集中讨论修改,切实提高《条例》修订立法质量。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9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积极配合省人大法工委认真做好二审前各项准备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向省司法厅报送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推进规划、信用等领域立法。

  二是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我委牵头实施的6件省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形成了保留3件、废止2件、修改1件规章的后评估建议,省政府废止了《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集中对《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江苏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编制年度制定(修订)计划,严格制定程序,制定《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报省政府备案。根据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对66件我委起草、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集中对外公布,对拟修订的4件文件已形成草案报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对我委现行有效的9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同步清理。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纳入2022年度委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每年研究制定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委外网公开。大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落实委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其他政策文件、1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我委在省级机关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中位列第二名。进一步推进委咨询评审专家库使用效能,贯彻《省发展改革委评审咨询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全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要求,对我委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依法设定的1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集中公布,认真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组织57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并参加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完善行政处罚格式文书,指导委处室和各地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持续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60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是构建全省“1+5+13”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2022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组织省有关部门起草与《行动计划》配套的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五个环境实施方案,以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

  二是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制定2022年《〈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任务清单》,明确82项具体任务,细化各地各部门责任分工,推动《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细。

  三是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20222月报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自主改革事项清单》,推出140项改革创新举措。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梳理形成《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贯彻落实举措责任分工,商请省有关部门提出落实举措。

  二、2023年法治机关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高标准高水平法治机关建设。持续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认真做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依法治省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不断完善“1+5+13+N”营商环境政策体系,一体推进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五个环境”建设,持续抓好《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

  (三)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做好《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修订)和《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规划、信用管理方面法规制度。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系统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

  (五)持续推进合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

  (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深入落实《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根据有关要求开展中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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