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3—2025年度无锡市社会物流统计(物流业主要指标核算)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流统计工作,根据《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遴选相关服务单位。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2023—2025年度无锡市社会物流统计(物流业主要指标核算)项目》服务单位采购
三、项目内容
按照《江苏省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在无锡社会物流主要指标核算、专家咨询指导等方面提供服务。重点包括:依托江苏省物流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加强无锡市物流园区、物流企业运行状况,以及物流仓储指数、物流景气指数等的分析研究,结合无锡市统计局发布的年度统计数据,完成无锡市社会物流主要指标的年度核算工作;提供无锡物流业发展专家咨询指导,配合做好相关政策调研等工作。
四、经费预算
服务周期三年,总额控制在45万元以内,每年控制在15万元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高等院校、咨询机构、行业协会或企事业单位皆可进行申报。
1. 申报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物流统计核算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保障;
3. 申报单位须具有咨询与分析优势,能够准确把握国内外物流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熟悉无锡市物流业发展状况,近年来有相关工作实绩、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4. 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不予受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遴选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单位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相应资料,申报文件必须为密封件,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报文件包括:
1. 项目报价书(封面加盖公章)。
2. 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符合条件的拟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4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文件(壹式叁份),以邮递或送达方式,送至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处。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文件。
七、相关事宜
1.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处
联 系 人:谢路遥,电话:0510-81821566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3号楼1516室
邮编:214131
2. 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