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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18 14:5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22-00016
发文日期
2021-12-31
公开日期
2022-01-18
文件编号
锡发改规〔2021〕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物价,价格,车辆
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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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有效保证基本停车需求、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着力健全“规范有序、分类施策、全面覆盖”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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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有效保证基本停车需求、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着力健全“规范有序、分类施策、全面覆盖”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修订了《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我市现行停车收费政策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一是私家车保有量增长迅猛目前市区私人汽车拥有量达到99万辆,近三年年均增长率超过15%

  二是停车供需比不足。无锡市区停车总泊位134.7万个,车辆121.3万辆,市区停车供需比为1.1,低于1.2-1.5的经验值,停车供给数量有所不足,此外停车供需空间上的失衡,进一步加剧了停车矛盾。

  三是原有价格杠杆效应不明显。汽车保有量增速远远快于停车泊位建设速度,随着核心片区道路停车泊位的减少,停车矛盾日益突出,在公共停车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需要增加停车资源,加快停车泊位建设,同时必须运用价格杠杆调节需求,使停车资源的使用更加公平、更加合理、更加可持续。

  为此,以缓解停车难为总体目标,借鉴国内外城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分类别、分时段、分地区实行差别化的收费标准显得十分必要。通过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办法,运用价格杠杆引导市民在核心片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从而减少核心片区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核心片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状况。

  二、调整优化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的目的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调整优化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的目的:通过调整优化差别化收费政策,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一方面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和公共道路资源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引导车辆向非道路和非核心片区分流,减少道路停车,缓解核心片区交通矛盾;同时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所,增加停车泊位的有效供给,逐步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矛盾。

  调整优化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的基本原则:一是体现公共利益优先。通过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引导社会合理用车、理性用车,促进有序停车,减少乱停乱放,维护良好的公共停车秩序。二是实现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公共资源应当“谁使用、谁付费”,公共资源越稀缺,使用时间越长,支付费用就应该越多。三是进一步缓解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的状况。通过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引导车辆向非道路和非核心片区分流,减少道路停车,促进道路通畅,缓解核心片区停车供求矛盾。四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共停车场建设。通过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矛盾。

  三、调整优化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政策举措,改进管理方式,按不同地段、时段实行更为精细的差别化收费政策。

  一是改进区域及道路划分方式。考虑到随着城市框架的拓展延伸,城市核心片区已由单中心演变为多中心,因此打破圈层设置,将原办法的停车区域由城市核心片区向外围扩展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三个圈层,改为根据自规部门编制的我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5)及停车供需矛盾等因素,将停车区域划分为核心片区、中心片区、外围片区三类区域,市区可划分有多个独立的核心片区和中心片区。同时,参考部分城市的做法,将城市道路进一步细分为干道和支路。

  二是改进时段划分方式在时段划分方式上,不仅有日间(7:00—20:00)与夜间(20:00—7:00)的区分,日间还有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的区分,高峰时段执行最高收费标准,非高峰时段执行累进制收费标准。

  三是优化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景区停车将原有按质量等级来区分,改为按照客流量、车流量区分为三档,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进入景区、公园停放车辆的免费时间从15分钟延长到30分钟。

  四、停车收费三个区域具体范围是什么?

  核心片区:京杭运河、太湖大道、沪宁铁路和春申路围合区域;贡湖大道、具区路、立信大道、高浪路围合区域。

  中心片区:核心片区以外,沪宁高速、雪梅路、京杭运河、望虞河、太湖、梁溪河、梁湖路、钱荣路、锡宜高速围合区域;锡澄高速、金惠路、锡澄路、江阴界围合区域;锡东大道、锡山大道、吼山南路、锡沪路围合区域。

  外围片区:核心片区、中心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五、调整优化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的同时,增加了那些惠民措施?

  根据不同的停车设施性质实行不同的免费时长,住宅小区和机关事业单位2小时,医院45分钟,机场、车站30分钟,其他停车设施15分钟,基本满足接送、办事等短时需求。同时,增加夜间(20:00—7:00)道路停车免费政策(夜经济路段适当缩短免费时间)。为缓解城市支路周边老旧小区居民和部分厂区上班族停车难矛盾,明确支路停车泊位对周边居民和厂区上班族实行相对优惠的包月收费政策。

  六、新能源车有什么停车优惠?

      新能源车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1小时免费,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参照执行。

  、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及备案有什么规定?

  停车服务收费实行“统一办法、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市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和调整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形式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等各类停车服务收费的备案管理,备案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市区现有各类公共停车服务设施均需于2022年3月1日前到所在辖区发展改革委重新备案,并及时更换停车服务收费公示牌。(网上办理登录网址:http://58.215.18.170:8922/login/wxtcc_login.aspx)

  、收费公示牌有什么变化?

  根据不同的定价形式,停车收费公示牌分两种颜色: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采用蓝色公示牌,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采用绿色公示牌。同时,统一市区收费公示牌的颜色、内容、尺寸、样式,添加了动态二维码。

  、对停车设施的价格行为规范有哪些要求?

  (一)停车设施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在入口处和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停车收费公示牌应标明:收费单位名称、停车设施地点、泊位总数、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优惠政策、服务监督电话以及价格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经营者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

  (三)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所,停车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前须到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收费标准备案手续,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不得擅自提价、改变收费方式和使用非正规收费票据。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所,经营者在实施收费前应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收费标准备案手续,并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严禁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调整优化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后,停车人的停车费用支出有什么变化?

  一是核心片区、中心片区相比原一类、二类区,范围有所扩展,经开区部分地区由原三类区变为核心片区,停车支出会有所增加。

  二是道路停车方面。停车支出以全天(24小时)计算,相比原收费支出降幅较大。

  三是社会事业性单位配套停车场方面。停车费用以全天(24小时)计算,相比原收费标准小幅增加。

  十一、某停车设施在核心片区和中心片区都有出入口,如何计费?

  设有多个出入口的停车设施,只要任何一个出入口位于核心片区,该停车设施即按照核心片区收费标准执行,以此类推。

  、停车计费时间怎么计算

  设置免费停放时间的收费停车设施,停车服务计费时间从免费停放时间结束后开始起算。

  1:市民在中心片区干道停放蓝牌车44分钟,扣除15分钟免费停放时间,实收29分钟停车服务费,即按2元每半小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2元。

  2:市民在车站停放蓝牌车20小时,扣除30分钟免费停放时间,实收19小时30分钟停车服务费,因车站12小时至24小时按12小时标准收费,即按5元每小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60元。

政策原文:http://dpc.wuxi.gov.cn/doc/2022/01/18/35823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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