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6 11:3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46/2019-00404
- 发文日期
- 2019-08-09
- 公开日期
- 2019-08-16
- 文件编号
- 锡发改价格〔2019〕1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面向企业法人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和天然气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调整,价格,企业,天然气,社会保障
- 文件下载
- 下载
- 内容概述
-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价由原2.81元/立方米调整至3.16元/立方米。上浮幅度由最高15%调整为10%(工业用天然气上浮幅度最高10%调整为5%),下浮不限。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3.23元/立方米调整至3.48元/立方米。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无锡洛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为疏导非居民用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调整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标准
1.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价由原2.81元/立方米调整至3.16元/立方米。上浮幅度由最高15%调整为10%(工业用天然气上浮幅度最高10%调整为5%),下浮不限。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3.23元/立方米调整至3.48元/立方米。
2.自2019年8月1日起,按实际使用量执行。
二、相关要求
1.燃气企业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以及煤改气用户扶持的相关优惠政策。
2.燃气企业执行价格政策时,要注重改进沟通方式,把握好价格浮动的政策弹性,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在完善服务制度、明确服务标准、畅通投诉渠道上下功夫,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开展好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的服务保障工作。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