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吴区混供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4 10:5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46/2019-00642
- 发文日期
- 2019-06-21
- 公开日期
- 2019-06-24
- 文件编号
- 锡发改价格〔2019〕 3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煤炭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价格,煤炭,天然气,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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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新吴区混供热力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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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和《市物价局关于明确新吴区试行同网同价供热模式下热力价格的通知》(锡价工〔2017〕23号)有关规定,按最新的燃煤热力价格与燃气热力价格加权平均计算,新吴区混供热力销售价格调整为210元/吨,未支付建设安装工程费用的混供热力销售价格为225元/吨,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希望热电企业加强与热力用户的沟通,做好供热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切实降低供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