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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09:4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19-00242
发文日期
2019-05-24
公开日期
2019-05-31
文件编号
锡发改价格〔2019〕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报刊,新闻发布会,广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和天然气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价格,天然气,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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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调整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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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无锡洛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理顺民用天然气价格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资源节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平稳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32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1.基准价格。市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2.50元/立方米上调0.23元/立方米为2.73元/立方米。

  2.分档气量及价格。为满足不同用户需求,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完善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锡价工〔2015〕150号),将居民用天然气量及价格分为三档,按1:1.2:1.4的比例确定销售价格,其中:

  第一档气量,年用气量300(含)立方米以下的,销售价格为2.73元/立方米。

  第二档气量,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销售价格为3.28元/立方米。 

  第三档气量,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销售价格为3.82元/立方米。

  3.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各档年用气量基数按每人增加60立方米依次调整。

  二、执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学校、福利院和养老院等非居民用户按阶梯气价第一、二档的中间价,即3.01元/立方米执行,不执行阶梯气价政策。

  三、困难家庭的优惠措施

  对市区城乡持有《无锡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家庭和五保户家庭,每户每年免费使用民用天然气由现行60立方米调整为84立方米,实际年用气量不足84立方米的按实际用气量减免。

  四、执行时间

  市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从2019年6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即2019年6月1日起的第一次抄表气量仍执行原价,此后抄表气量执行调整后价格。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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