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第二季度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09: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46/2019-00241
- 发文日期
- 2019-05-24
- 公开日期
- 2019-05-31
- 文件编号
- 锡发改价格〔2019〕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电力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价格,电力,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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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市区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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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市区各相关经营单位:
根据《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锡发改工价〔2019〕1号),市区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原则上每个季度调整一次。根据一季度燃油价格变动情况,经测算,2019年第二季度市区纯电动汽车(7座以下)最高充电服务费0.42元/千瓦时,纯电动汽车(12m)最高充电服务费0.52元/千瓦时。
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