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无锡技师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7-11 10: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46/2018-00696
- 发文日期
- 2018-07-11
- 公开日期
- 2018-07-11
- 文件编号
- 锡价费〔2018〕8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物价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体裁
- 批复
- 关键词
- 经济,物价,学校,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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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无锡技师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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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物价局
锡价费〔2018〕80号
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无锡技师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无锡技师学院:
你院《关于无锡技师学院德中合作“机电一体化”国际班收费标准的请示》(锡技师〔2018〕28号)、《关于无锡技师学院德中合作“切削机械师”国际班收费标准的请示》(锡技师〔2018〕3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号)及《省物价局关于无锡技师学院合作办学收费的批复》(苏价费函〔2018〕20号),《省物价局关于无锡技师学院合作办学收费的批复》(苏价费函〔2018〕28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院中外合作办学“切削机械师”、“机电一体化”项目国内学习收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在国外学习生活期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合作办学项目协议书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符合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应按照规定减免学费。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试行两年,试行期间,你院应认真做好“切削机械师”、“机电一体化”培训项目教育收费成本的记载和核算工作。试行期届满前3个月,由你院提出申请,再行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在收费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