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12 11: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46/2018-00050
- 发文日期
- 2018-02-12
- 公开日期
- 2018-02-1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预算,核算,经费,资金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总量平衡、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牵头全市为民办实事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衔接、协调全市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并负责有关发展规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平衡。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解决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改革重点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四)综合监测、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指导、协调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批、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与建设资金的平衡意见;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国内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
(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并做好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和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六)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牵头编制下达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下达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和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牵头安排市级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和管理、协调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核、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转报由国家、省发改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由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的稽察;负责全市招投标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宏观管理,牵头制定招投标综合性政策;负责协调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组织审批、审核报批农业重点建设项目,协调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市场发展,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总部经济发展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和优化能源结构;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做好全市能源供需总量的平衡;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重大问题,牵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十)拟订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报批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策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负责我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园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社会保障、就业、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政法、社团、宗教等社会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地区经济协作工作,负责组织对口支援、援建协调和苏南、苏北挂钩合作工作,牵头东西部合作交流有关工作,组织和协调我市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发展工作,承担沿江、沿海开发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信息处与其合署办公)、固定资产投资处、经济体制改革处(社会事业改革处与其合署办公)、财政金融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社会发展处(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工业处、服务业处、经济贸易处、农村经济处、基础产业处、能源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招投标管理处与其合署办公)、经济合作处、项目稽察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高技术产业处、军民融合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信息中心(无锡市发展研究中心、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无锡市工程咨询评审中心(无锡市投资管理公司)。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2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无锡市信息中心(无锡市发展研究中心、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坚持一以贯之推进产业强市建设。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物联网产业、集成电路产业为核心,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集聚区和以独角兽企业为特色代表的龙头企业。加快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加强对未来产业的前瞻性、战略性专业研究,组织实施“未来产业”计划。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建设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军民融合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创新支撑能力建设。优化整合全市公共科技创新载体资源,集中力量打造1-2个能够引领无锡未来发展的高科技产业园区。加快提升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和高端化、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和品质化,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刚性落实“去降补”重点任务,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进一步加大各领域补短板的力度。
(二)聚焦重大项目建设优化投资结构。加强投资管理。适应项目行政审批权限转移下放的新形势,创新投资项目管理方式,科学编制2018年市重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切实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投资。加强项目服务。深化重大项目领导挂钩服务、专员服务等制度,完善重大项目与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的全方位支持。今年要重点推进华虹电子、SK海力士、中环大硅片等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万达文化旅游城、田园东方综合体、宜兴雅达国际健康产业园等省市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风险管控。科学安排政府投资计划,大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重大项目稽察,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管理,探索建立市(县)区农村基层工程建设领域长效管理机制。
(三)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优化市(县)区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担共享机制,完善《优化调整太湖新城管理体制方案》,深化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后续工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放宽项目准入领域,探索投融资新模式,务实推进太湖新城(和畅片区)睦邻中心、宜兴市农村污水分散处理等PPP项目。推动创业投资健康发展。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推进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工作,促进我市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参与我省提出的“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重点做好红豆集团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项目,积极宣传推介“中阿(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切实做好对口支援、经济合作工作。围绕就业、教育、人才等重点,进一步推进援疆工作,加强与延安、海东、盘锦市和重庆云阳县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南北挂钩合作。
(四)注重资源整合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推进产业协同发展。构建锡澄、锡宜协同发展区,整合长江岸线、太湖沿岸、运河水道等发展资源,主动融入长三角城市群、扬子江城市群等区域一体化发展大局,积极抢抓长江经济带建设重大机遇,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加强交通互联互通。统筹做好锡澄锡宜一体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工作,加快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宜一期、宜长高速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开工建设南沿江铁路、凤翔路快速化改造、宜兴丁蜀通用机场等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地铁3号线一期实现全线隧道贯通,地铁4号线一期进入盾构施工阶段,全面建成蠡湖大道、江海西路等一批快速化改造道路以及渔港路、具区路、吴桥东路等重点道桥项目。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和特色小镇培育。强化规划引领,突出产城融合,完善小镇控制性详规,落实产业项目投资,推动特色小镇健康有序发展。
(五)突出绿色生态加快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推动主体功能区建设。开展我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计划落实情况分析研究,配合省里开展主体功能区立法调研,推动主体功能区制度精准落地,发挥其在各类规划中的基础作用。认真做好新一轮太湖治理工作。推动宜兴市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积极参与省太湖流域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制定我市新一轮太湖治理实施方案,促进我市太湖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扎实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动电价较高的工商企业、工业园区等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推进东区、西区等燃气热源点扩建工程,改造完善城市热力管网、燃气主干网,推进我市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循环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推动中瑞低碳生态城建设,探索碳普惠(碳积分)试点,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补偿扩面提标,全面实施《关于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做好生态补偿立法相关工作。
(六)坚持共建共享持续提升民生福祉。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书要求,进一步完善实事项目的推进机制,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持续提高居民收入。全面落实“聚焦富民增收33条”,提高财富创造能级;拓宽小微创业者、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渠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确保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聚焦普惠性要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深化医药卫生、养老服务、文化市场等社会事业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升社会事业政府投资成效,加快推进南信大滨江学院、四院易地新建等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2018年全口径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锡财预〔2018〕6号)填列。)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1665.1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3910.02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除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增加外,增加了对重大产业项目引进、特色小镇培育、服务业提质增效等专项工作的投入。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1665.1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1665.1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1665.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10.02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除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增加外,增加了对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培育和服务业提质增效等专项工作的投入。
(2)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资金等方面收入预算。
3.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41665.1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9.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发展和改革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0.37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金并轨改革,在职人员新增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从而大幅减少单位支出,新增支出总量少于减少支出总量。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0.04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减少62.3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是医疗统筹缴费政策调整。
3.城乡社区(类)支出2100万元,为本年度新增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特色小镇培育。
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30572.40万元,其中,572.4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开展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性支出,30000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引导和鼓励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和培育。与上年相比增加7883.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对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和培育加大投入力度。
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业提质增效的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市场开拓及总部经济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830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对服务业提质增效专项工作加大投入力度。
6.住房保障(类)支出635.5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9.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政策调增。
7.其他支出(类)支出39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新疆阿合奇与霍城县、陕西延安市、青海海东市、辽宁盘锦市、四川云阳县及我省徐州市等地支援、帮扶、合作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0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对口延安项目支出由省级统筹安排,市级增加青海海东市、辽宁盘锦市等地的帮扶及合作支出。
8.无结转下年资金预算。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260.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67万元,基本持平。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8404.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10.69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重大产业项目引进、特色小镇培育、服务业提质增效等专项工作的投入。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1665.1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65.19万元,占100%;无政府性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资金及上年结转资金。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1665.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260.82万元,占8%;项目支出38404.37万元,占92%;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及结转下年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665.1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10.02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除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增加外,增加了对重大产业项目引进、特色小镇培育、服务业提质增效等专项工作的投入。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1665.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910.02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除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增加外,增加了对重大产业项目引进、特色小镇培育、服务业提质增效等专项工作的投入。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的行政运行(项)支出1919.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63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实施养老金并轨改革,在职人员新增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从而大幅减少单位支出,新增支出总量少于减少支出总量。
2.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79.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万元,增长0.2%,基本持平。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的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07.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38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医疗统筹缴费政策调整。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的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93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是医疗统筹缴费政策调整。
(三)城乡社区(类)
1.其他城乡社区(款)的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2100万元,为本年度新增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特色小镇培育。
(四)资源勘探信息(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的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支出3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00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对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和培育加大投入力度。
2.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的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项)支出572.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63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实施养老金并轨改革,在职人员新增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从而大幅减少单位支出,新增支出总量少于减少支出总量。
(五)商业服务业(类)
1.其他商业服务业(款)的其他商业服务业(项)支出53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30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对服务业提质增效专项工作加大投入力度。
(六)其他支出(类)
1.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的其他支出(款/项)支出110万元,为对口四川云阳县援建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支出功能科目从上年的其他支出(类)调整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
2.其他支出(款)的其他支出(项)支出2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对口延安项目支出由省级统筹安排,市级增加青海海东市、辽宁盘锦市等地的帮扶及合作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项)支出63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政策调增。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260.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0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665.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10.02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除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增加外,增加了对重大产业项目引进、特色小镇培育、服务业提质增效等专项工作的投入。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260.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0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6.6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5%;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06.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6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重大项目境外招商,二是上年部分出国团组因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延至本年度安排。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6万元,与上年持平。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70.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8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相关规定控制会议规模。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83.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1.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会议费支出政策性调标,二是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业提质增效等专项工作加大培训力度。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安排。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04.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2.04万元,降低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预算公开有关要求规范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仅统计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2.0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2.05万元,暂无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支出预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共有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设置绩效目标18个,涉及财政性资金3782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表: 2018年度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公开表.xls 2018年度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信息公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