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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

发布时间:2015-03-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无锡市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
(2014—2020年)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重大意义
第二节 发展现状
第三节 发展态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一节 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
第三节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第四章 优化完善城乡空间布局
第一节 强化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
第二节 促进城镇村协调发展
第三节 提升无锡中心城集聚辐射能力
第四节 加快推进锡澄锡宜一体化增强副中心城市竞争实力
第五节 做强重点镇和做优特色镇
第六节 积极打造美丽乡村
第五章 提升城乡建设发展水平
第一节 加快城市现代化特色发展
第二节 着力推进“一城一岛一带”建设
第三节 完善市域综合交通体系
第四节 发展产业强化就业支撑
第五节 提升城乡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水平
第六章 提升城乡社会发展水平
第一节     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素质
第三节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四节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七章 增强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加强太湖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
第二节 发挥生态资源优势
第三节 彰显吴地文化特色
第四节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五节 建设“智慧城市”
第八章 激发城乡创新发展活力
第一节 深化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第二节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节 深化城乡市场机制改革
第四节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第五节 创新资金保障机制
第六节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第九章 全面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政策引导
第三节 开展试点示范
第四节 注重监测评估
 
 


 
前   言
 
2014-2020年,是无锡全面推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期,是无锡实现后工业化向服务经济加快转型的攻坚期,也是无锡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机遇期。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无锡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计划》编制的《无锡市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按照国家、省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并提高城市承载力、加快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总体要求,顺应无锡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明确无锡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路径、主要目标、重点战略任务及政策措施,是指导无锡新型城镇化特色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规划。
规划期到2020年,展望到2030年。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重大意义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必由之路。城乡发展一体化是生产力、城镇化水平达到一定高度下实现的城乡统筹发展过程。无锡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推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建设,新型城镇化的探索实践呈现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特色态势,紧紧抢抓国家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契机,深入推进无锡城市现代化,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意义重大。
——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无锡贯彻中央、省两个率先精神和实现城市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中央和省对无锡提出了“两个率先”的总体要求,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东部城市根据地域特色打造现代城市和现代乡村,形成体制接轨、发展互动、服务共享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无锡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就是根据城镇化率超过73%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具有苏南特征、无锡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滨水花园城市和美丽乡村。
——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无锡落实多重国家战略和全面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举措。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覆盖无锡,作为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和苏锡常都市圈重要板块,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有利于无锡充分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参与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全面参与国际竞争。
——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无锡建设四个无锡和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客观要求。中央和省新型城镇化要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和内涵。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就是按照“四个无锡”建设目标要求,依托无锡山水资源和文化底蕴,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创业,实现城乡社会共同发展、全面进步。
——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无锡提升城市包容性和保持城市发展活力的关键抓手。无锡老龄化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达23.08%,位列全省第三,高出全国16%的平均水平约7个百分点。推进无锡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就是增强对高层次人才、大学生和高技术工人等劳动力人口的吸引力,让各类人群更好地融合,提升城市包容性,保持发展活力。
——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无锡让城乡居民共建共享现代化成果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要求。城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城乡一体化是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双向流动、协调发展的过程。推进无锡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就是有效促进常住人口市民化,让城乡居民共建共享现代化成果,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城市持久繁荣。
第二节 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无锡城镇化保持与工业化基本同步,经历了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城市综合功能不断增强、城镇体系结构明显优化的发展过程,日益成长为区域性中心城市。
——城乡一体化基础更加坚实。坚持以经济发展为动力,着力打造“三地三中心”,促进区域城市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到2013年,无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70.2亿元,人均GDP达到2.04万美元,接近高收入水平国家水平;三次产业比达到1.8:52.2:46.0,农业基本现代化水平居全省前列,城乡居民收入比达1.89:1。
——中心城市发展框架基本形成。坚持区域统筹发展,全面实施“城市南进、产业北移”战略,城乡规划实现“全覆盖”,太湖新城建设步伐加快,无锡中心城区实现从“运河时代”到“蠡湖时代”再向“太湖时代”的跨跃,全市形成以市区为主体,江阴、宜兴城区为两翼、重点镇为纽带的三级城镇体系,“一体两翼、七区一体”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框架基本确立。到2013年,全市城镇化率达73.7%,城镇化发展进入稳定期。
——城乡综合功能品质显著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支撑功能和对外影响力明显增强,苏南硕放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基本完成,京沪高铁、沪宁城际无锡段建成通车,无锡(江阴)港发展成为亿吨大港,地铁1号线投运,2号线全线轨通,“三纵、六横、二联”市域高速公路网络加快建设,“一环八射一联”快速路网体系基本形成,镇村公交通达率达100%。国家级开发区达到7家,国际友城增加到46个,全市新批境外投资规模居全省第二,与徐州、南通等共建园区建设加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群建设进展顺利,积极推进惠山古镇祠堂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无锡段)申遗成功,世界佛教论坛永久落户灵山。
——城乡生态宜居环境明显改善。坚持以生态优先为鲜明导向,扎实推进以太湖治理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整治,“两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通过水利部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验收,成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着力优化生态空间,全市28.7%的国土面积划定为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大力开展“森林镇村”建设,林木覆盖率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26.20%和39.84%,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森林城市,荣获首批“国家生态市”称号,建成全国首个生态城市群。获评2012年内地宜居第一城。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均衡。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快完善,城乡发展“六个一体化”全面推进。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被评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稳步推进社会保障扩面提标,城乡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均达98%以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率先在全省实现低保标准的同城对接、城乡并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建成15分钟文化生活圈,成为首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率先全面建成“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成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
同时,也要看到无锡在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方面,仍面临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亟待强化,与承担长江经济带带动作用的长三角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相比,市域“一体两翼”统筹协调发展力度有待加大,辐射周边区域的交通、产业、开放等优势需要进一步增强;城市发展方式亟待转变,开发强度较大,产业发展后劲不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约束增强,需要加大资源集约、节约和循环利用力度,加快形成城市和乡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格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升,人口城镇化发展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社会公共设施、优质社会公共资源布局有待优化,基本公共服务需要进一步向常住人口覆盖;城市可持续发展机制亟待完善,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人口、土地、产业、投融资、环保等政策需要进一步创新。
第三节 发展态势
无锡进入内涵质量提升为主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阶段,需要应对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双重挤压、资源环境约束增强、人口老龄化和满足城乡居民生活追求新期待的挑战。推进市域统筹发展、区域开放合作和城市转型,实现中心城市带动更强、城镇功能互补更全、美丽乡村与城镇和谐共生更优的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无锡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多重国家战略叠加,无锡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面临重大机遇。国家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升级和城市开发优化提升,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覆盖无锡,加速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域城镇体系,获取苏中、苏北乃至长江流域更大战略空间的协作成为可能,将为国家长江经济带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城镇体系优化完善,无锡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动力强劲。无锡着力推进区域一体化和城镇化,实施“城市南进、产业北移”战略,新型城镇化主体布局形态由小城镇、大城市都市化加速向城镇体系演进。依靠中心城集聚辐射能力,增强副中心城市(江阴、宜兴)竞争实力,推动重点(中心)镇向小城市发展,辐射带动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成为无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四个无锡成效显著,无锡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基础扎实。“魅力无锡、创新无锡、创业无锡、幸福无锡”建设作为无锡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科学发展的重要实践创新,有效促进全市经济综合实力持续增强。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和民生福祉水平有新提升,城乡统筹力度加大,经济、人口与资源环境进一步协调发展,无锡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城镇化内涵质量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效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进步,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完善现代化城乡空间、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体系,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色、无锡特点的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道路,为奋力走在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前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谱写中国梦无锡篇章奠定坚实基础,将无锡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滨水花园城市。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无锡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坚持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优化布局,集约高效。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以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依托,科学规划构建城镇体系,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紧凑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生态文明,绿色低碳。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
——文化传承,彰显特色。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市级层面注重统筹协调和政策配套,加强分类指导;市各有关地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抓好贯彻落实;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探索和试点先行,凝聚各方共识,实现重点突破,总结推广经验,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城市区域地位显著提高。长三角、苏锡常都市圈一体化和跨江发展稳步推进,城市国际化水平日益提升,基本建成长三角辐射带动力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保持与城市竞争力相适应的规模,总量控制在750万以内,其中无锡市区常住人口40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7%。
——城市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城市文化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山水人文特色进一步彰显,创新创业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各类人群实现和谐共处。
——城乡居民素质持续提升。人的全面发展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水平持续提升,现代教育发展水平达到92%,居民科学素质达标率达到12%,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0%以上。
——城乡发展更加融合。城乡空间发展格局更加优化,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保持在2:1以内,城乡居民共享公共服务更加均衡,户籍管理、土地、财税金融等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城乡一体化实现深度融合。
——生态环境更加宜居。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和消费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生态红线保护区域面积保持28.7%,公共安全体系更加完善,宜居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0年,无锡全面实现城市现代化,城市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美丽乡村展现特色风貌,“魅力无锡、创新无锡、创业无锡、幸福无锡”全面建成,成为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城乡一体的现代化地区,建成现代化国际化滨水花园城市和美丽乡村。
第三章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一节 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人口总量调控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鼓励外地人才和优秀务工人员落户,引导人口结构优化和人口素质持续提升,建立与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人口支撑体系。
合理设置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科学评估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实际需要,统筹制定无锡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预期和选择。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或可靠收入来源等为基本条件,有序放开江阴、宜兴城镇落户限制;无锡市区,综合考虑、合理设置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参加年限等条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最高年限不超过5年。全面实行无锡大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农业转移人口,引导其个人及家庭在城镇落户。
推动居住证与户籍制度有序衔接。充分发挥居住证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和人口管理功能,根据全省推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深化完善无锡市居住证制度。加强居住证持有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困难家庭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救助以及公共交通等市民待遇。尊重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选择与自由,对已符合条件但暂不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依照规定办理居住证并享受相应市民待遇。
第二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
    坚持以尚德务实、和谐奋进的城市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提供良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推进城乡居民和各类人群融合。
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全面推进城乡就业规划、政策、培训、创业、管理和服务“六个一体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和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数据库。积极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动仲裁等服务,全面提升“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服务水平。完善城乡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争创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和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健全完善面向城乡所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和长效机制。积极构建与我市产业转型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培训体系,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实施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创业培训等“四项培训计划”。到2020年,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
积极提供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将农业转移人口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各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评估、教育现代化建设范围,试点和推行纳入本地普惠性学前教育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合理规划和配置教育资源,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就近入学,逐步推行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到2020年,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100%。调整农业转移人口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享有与城镇居民基本相同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
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向农村延伸、服务平台向农村覆盖、公共投入向农村倾斜、服务对象向常住人口覆盖,建成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经办服务体系和基金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建立实施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制度,不断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刚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建设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交换结算平台。提升“15分钟社保服务圈”服务水平,积极推行“一窗式”服务。到2020年,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
加快发展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着力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辅助、以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江阴、宜兴市(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接轨,逐步实现全市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轨。实施低收入家庭收入“倍增”计划,进一步完善“慈福”民生系列保险制度,大力推进配套保险实施,增强农业转移人口抵御灾害能力。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积极拓展慈善募集渠道,进一步提升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水平。
切实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积极拓展住房保障渠道,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向常住人口覆盖。深化住房保障政策设计,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并举、廉租房实物配置作补充的多层次保障房供应体系,探索扩大实施基本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加快建设东璟家园、毛湾家园、龙塘岸、潘婆桥等保障房项目,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加强基本住房保障管理,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率先完成省下达的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家庭20%的目标。
第三节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着力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明确市各级政府工作主体责任。根据稳妥、分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总体思路,按照先存量、后增量,先本地、后外地,先市内、后市外,先失地农业人口、后其他农业人口,先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后投靠亲友的顺序,分门别类推进不同群体转为城镇居民。市政府为国家、省配套政策制定和跨地区工作协调责任主体,市、市(县)政府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直接责任主体,主要承担人口信息管理、居住证颁发、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落户、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职责。市以市区及所属街道(镇)、城乡社区内常住人口为工作责任范围;市(县)以城区(街道)和镇、农村社区常住人口为工作责任范围。
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合理核算农业转移人口在市中心城区、市(县、区)城区、镇区和居村农民就近市民化成本。根据农业转移人口来源地,区分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市、区)外、县(市、区)内镇外等,各级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划分,共同按一定比例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支出责任。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责任。各级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划分,主要承担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进一步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政府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企业主要落实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进城务工人员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进城务工人员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费用,强化自身融入城镇社会的能力。
第四章 优化完善城乡空间布局
第一节 强化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
始终坚持将无锡城市发展放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谋划,服从国家战略需要,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集聚辐射作用,吸引国内外人才资源要素,放大“北枕长江、南濒太湖”辐射功能,不断增强服务长三角区域和国家战略能力。
强化长江经济带支撑节点城市功能。把握国家建设“两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构建全方位开放经济体系的战略契机,充分发挥无锡长三角地理中心区位优势,强化长江经济带支撑节点城市功能,构建无锡对外开放新优势。发挥无锡国家传感信息中心的战略优势,着力打造全国知名的科技创新创业、产业转型升级、“两型社会”建设、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区。充分利用实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契机,积极申报创建“全国落实CEPA示范城市”。发挥无锡综合保税区功能,加快建设苏南硕放国际机场国际快件中心。加快推动西哈努克港特区发展,加快融入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发挥对口援助新疆霍城、阿合奇的合作优势,增强无锡集聚国际资源能力。
强化上海大都市圈副中心城市功能。契合国家建设长江经济带,依托上海带动长江流域发展的战略需要,加强与上海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功能对接,充分对接上海、服务上海,强化上海大都市圈副中心城市功能。发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务代表处作用,探索开展苏南空港型自由贸易功能溢出区试点。加快建设锡东新城、惠山城铁商务区,重点加强苏南硕放国际机场空港、无锡(江阴)港与上海合作。加快融入沿海开发国家战略,加大与南通、盐城等地合作力度,提升无锡—南通(通州)科技产业园功能。
强化苏锡常都市圈中心城市功能。依托省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苏锡常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共同加快建设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推动苏锡常轨道交通互联互通,推动苏锡常都市圈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促进社会事业、产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强化锡常泰城市群和环太湖城市群核心城市功能。按照省“苏南提升、苏中崛起、苏北振兴”的区域发展战略,做大做强江阴、宜兴次中心城市功能,放大江阴、宜兴“两翼”辐射长三角区域周边城市效应。加强与常州、泰州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产业融合,促进江阴跨江联动发展,提升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功能和水平,增强辐射苏中、苏北能力。发挥宜兴宁杭城市带上中心节点作用,面向浙江湖州、安徽宣城发展商贸、物流、会展等产业,增强对浙北皖南辐射能力,有效拓展无锡经济发展空间。
第二节 促进城镇村协调发展
统筹市域城镇化发展,按照国家、省推进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新型城镇化要求,形成中心城——副中心城市——重点(特色)镇(涉农街道)——规划保留村庄四级城镇村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职能明确、特色鲜明的城乡发展格局,提升城乡空间竞争力。
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无锡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计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划定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因地制宜、区分功能,分类开发,形成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相融合的空间发展体系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体系。根据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强分类管理和调控,引导各地根据主体功能分区发展,促进产业、人口向重点拓展区域集聚,主要依托市区沿湖、安镇、空港及周边、惠山区北部和西部、锡北—东港、玉祁—前洲、江阴临港和澄东、宜兴环科新城、东氿新城、屺亭等重点拓展区域、优化提升区域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按照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规划加快形成以沿江、沿东陇海线为横轴,以沿海、沿大运河为纵轴的“两横两纵”城镇化战略布局,结合无锡实际,优化城市发展格局。加强环湖、沿江、沿运河资源整合,强化空间管制,引导市域城镇轴带组群发展,增强无锡中心城及江阴和宜兴副中心城市功能,打造连接锡澄的江湖城市发展轴、连接锡宜的环太湖城镇发展带、江阴沿江城市发展次带和宜兴滨氿城市发展次轴,形成沿江、沿湖辐射新格局。
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统筹区域城市化进程,结合中央、省新型城镇化总体要求,优化调整,构建以市区中心城为核心,以江阴、宜兴城区为副中心,以重点镇和特色镇(涉农街道)为节点,以规划保留村庄为支撑的四级城镇村体系。市区中心城,加快新城开发建设和产城融合,促进太湖新城和老城区双核联动,辐射带动锡东新城等区域。增强江阴、宜兴城区城市综合功能,引导人口适度规模集聚,建设成为中等城市。加快将符合条件的重点镇向小城市培育发展,优化发展产业、生态、旅游等特色镇,培育若干中心村。
第三节 提升无锡中心城集聚辐射能力
按照全面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功能要求,着力提升中心老城区功能,促进老城区和太湖新城联动发展,有序稳妥推进新城开发建设,提升中心城辐射能级,打造无锡行政、金融和文化中心。
打造综合功能突出的中心城。依托无锡城市集中连片建设地区,统筹崇安、南长、北塘三城区、滨湖区、新区以及惠山区的堰桥、长安、钱桥等街道,锡山区的东亭、东北塘等街道发展,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连通辐射作用,促进老城区与太湖新城互动,融合新区和惠山、锡山中心区域,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强化教育、金融支撑,集聚高端人才,增强中心城综合辐射能力。
提升中心老城区功能。加快推动重点片区改造,注重整体品质优化,着力提升中心老城区商贸休闲与综合服务功能。完善老城区商贸中心,强化中山路—南长街、太湖大道两条现代服务功能轴。振兴中心城北地区,统筹推进惠山服务外包区、锡山通江商贸区、北塘总部经济园和崇安食品园等功能板块建设。加快完善蠡湖休闲旅游配套,整合环湖岸线景观资源,着力打造精品游览景区。
加快太湖新城与老城区融合发展。统筹老城区与太湖新城产业发展和空间开发利用,强化中心老城区与太湖新城的功能配套互补。注重产业规划引领,实现中心老城区与太湖新城产业的差异化发展和融合发展。中心老新区重点突出商贸、商务、文化、旅游等功能,太湖新城重点依托金融商务区、太湖国际博览中心等重大载体,提升金融、总部经济、会展等功能。发挥无锡地铁辐射带动效应,优化公交线路,实现与地铁的无缝对接。加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有机衔接,有序推进中心老城区地下空间开发,拓展中心老城区发展空间。
 
第二节 加快推进锡澄锡宜一体化增强副中心城市竞争实力
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增强江阴、宜兴副中心城市功能,推进市域区域一体化,提升集聚辐射能力,主动融入上海,积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巩固提升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
加快推进锡澄锡宜一体化发展。坚持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先导,促进空间共构、功能共生、产业共谋、设施共建,推进锡澄、锡宜一体化发展。统筹规划建设锡澄、锡宜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促进空港(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水港(江阴港)联动,深化锡澄、锡宜轨道交通互联研究,规划建设主干道路,构建锡澄、锡宜立体化综合交通体系。重点打造锡北先进制造产业带、锡澄现代制造产业带,着力推进城市“北展”,做强惠山新城区,打造锡澄合作先导区;规划建设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江阴高新区青阳园区,形成锡澄产业联动新格局。支持宜兴产业转型集聚区等重大产业载体建设;鼓励宜兴做大做强电缆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国际电缆交易平台;整合提升环科新城,加快建设国家级环保产业园;加强沿太湖地区旅游合作,共建环太湖旅游圈。
建设长江经济带上现代化国际化滨江名城。紧紧把握国家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契机,充分发挥江阴市区位优势,优化城区功能布局,统筹澄江、城东、云亭、南闸等街道发展,重点提升城市客厅、科技新城核心区、临港商务区等区域,强化江阴城区城市能级。做大做强江阴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积极争取江阴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增强综合实力。着力推动江阴港向“第三代港口”转型升级,加强与上海港口的江海联动,建设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合港、长三角集装箱支线港。支持江阴—靖江园区加快发展,拓展服务长江腹地功能。
打造宁杭城市带上最强的中心城市。统筹规划宜城、丁蜀(镇)“双核”发展,打造充满活力的主城区。促进产业、城市、生态良性发展,积极构建形成以市域外围生态保护圈、北部产业集聚带、中部城市生活带、南部生态文化旅游带为主的“一圈三带”空间发展格局。优化提升东氿新城,加快东氿商务休闲中心(RBD)等重大功能载体建设。积极扩大开放,争取设立宜兴保税物流中心。推进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着力构建一轴一带、两片多点的水生态系统总体布局。放大宁杭高铁效应,加快建设丁蜀高铁新城,增强辐射周边城市能力。
第五节 做强重点镇和做优特色镇
坚持规划引领,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集聚先行,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强化城市辐射带动功能,积极探索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推动重点镇向小城市发展,优化发展特色小城镇,推动与大中城市优质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共建,打造链接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和美丽乡村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节点,促进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
做大做强重点镇。结合推进形成我市主体功能区总体要求,在重点拓展区域和优化提升区域,高起点规划设计,高质量开发建设,推动区位产业优势明显、布局合理、带动效应较强、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重点镇(涉农街道)向小城市发展。市区重点依托锡山东港、惠山洛社等镇,江阴、宜兴重点依托周庄、华士、璜土、临港、官林、和桥、张渚、徐舍等重点镇(涉农街道),统筹资源要素,完善基础设施,做强产业特色,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形成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功能配套齐全的经济强镇。争取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县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合理划分事权与财权,适度放开人才落户条件。经济强镇建成区规模控制在30平方公里左右,人口规模力争达到20-30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做优做新特色镇。按照总量调控、提高质量和节约用地、特色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特色产业发展和服务“三农”需要,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运作,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先导示范镇建设,做强做优特色小城镇(涉农街道)。对江阴新桥、徐霞客、长泾、顾山,宜兴太华、湖氵父、杨巷,锡山鹅湖,惠山阳山,滨湖胡埭,新区鸿山等具有一定基础的乡镇(涉农街道),充分发挥生态建设、文化旅游、商贸物流、交通枢纽等功能,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支持,通过传统优势产业升级,积极承接转移企业安置;发挥现代农业优势,打造特色农业、都市农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加强古镇修缮与适度开发,形成古镇保护特色等途径,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型、生态旅游型、古镇保护型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第六节 积极打造美丽乡村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完善现代农业旅游休闲、生态涵养功能和农村文化传承功能,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农村建设发展模式,促进美丽乡村与城市和谐共生。
优化农村布局规划。根据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实际情况,以市(县)区为主,深入研究,科学论证,尊重乡村演变的自然客观规律,编制发布镇村布局规划,合理确定规划发展村庄,明确保留村庄和农村居民点规模。允许通过宅基地置换,引入民间资本等方式进行保留村庄和农村居民点建设。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两置换一转化”、农村“三集中”和新农村整治等工作。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江阴三房巷村、宜兴都山村等一批具备一定产业基础、人口规模较大、区位优势突出的村,向特色小城镇发展。加大锡山严家桥、惠山礼社等历史文化型特色村保护力度,加强锡山山联村、宜兴白塔村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有序整治空心村。在完善保留村庄规划基础上,因地制宜,稳步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建设,改善农村形态和居住条件。
着力推进强村富民和居村农民就近城镇化。充分挖掘乡村经济、文化、生态价值,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促进一产与二产、三产融合发展,实现乡村复兴。强化村域和村庄发展引导,完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体系,加快农业、就业、创业、物业“四业富民”。科学规划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整合乡村资源,促进农民富裕。优化乡村产业发展格局,培育重点农业工程,促进农业与休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并轨,发展现代农业园区,进一步提升徐霞客等6家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全市128家重点农业园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化管理,促进居村农民就近城镇化。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1.75:1左右。
美化农村生态环境。坚持以绿色慢镇建设为理念,展示江南水乡现代生活。积极推动宜兴、惠山等地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建设,打造宜兴竹海、惠山阳山等乡村特色旅游品牌。建立健全“村主体、镇主抓、区(县)主管、市主导”的长效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畜禽污染专项整治,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提升乡村风貌特色,构建和谐共生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第五章 提升城乡建设发展水平
第一节 加快城市现代化特色发展
坚持以国际先进城市为标杆,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努力彰显无锡山水文化、历史文化特质,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滨水花园城市。
规划引领城市发展。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探索开展市(县)区“三规合一”试点,完善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的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城乡规划全过程融入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理念,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科学确立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加强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划定城市“三区四线”,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城市、小城镇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统筹规划市区、城郊和周边乡村发展。依法完善规划编制程序,保持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到2020年,城乡统筹规划优化覆盖率达100%。
展现山水城市魅力。注重山水特色文化和生态文明理念,将山水文化和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城市整体设计。精细实施荣巷、小娄巷等历史街区和惠山礼社、锡山严家桥等历史古村落保护性修复,加强鸿山、阖闾大遗址和沿大运河工业遗产带的保护建设,放大无锡大剧院等一批现代化标志性建筑影响力,充分运用市花、市树、城标等城市品牌符号,加快太湖新城、马山国际旅游岛、古运河风光带“一城一岛一带”建设,提升城市休闲功能,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山水城市。
彰显国际化特色。深化国际友城合作,加强城镇建设、科技、经贸等领域合作。深入开展国际人文交流,提升城乡居民的国际化素养。积极引导企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培育跨国本土企业。城市建设接轨国际化理念,多渠道、多方式扩大对外宣传和交往。注重突出国际化旅游品牌建设,加强旅游城市发展规划编制,完善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万达文旅城等重点项目。增强国际化服务功能,建设一批国际化的医疗、教育与旅游度假设施,建设一批有无锡特色的时尚魅力街区。加快推进太湖新城国际教育园建设。优化对外开放环境,建设太湖国际社区等一批国际化社区,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第二节 着力推进“一城一岛一带”建设
按照全面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功能要求,加快太湖新城、马山国际旅游岛、古运河风光带建设,促进老城区和太湖新城双核联动,有序稳妥推进新城开发建设,提升中心城辐射能级。
优化发展太湖新城。进一步加大金融商务、文化创意等高端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吸引一批跨国企业和国内大企业大集团的区域性总部落户,重点发展金融、商务、会展、文化、旅游、休闲、商业、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等产业。推动传感、网络、控制、通信、电子信息、影视动漫、科教研发、软件服务外包与生态旅游等产业加快发展,打造物联网技术创新核心区、物联网产业发展集聚区、物联网应用示范先导区和创新创意创业基地。全面推进“清水流域”示范工程 ,加快建设中瑞低碳生态城,大力实施尚贤河湿地公园和贡湖湾湿地保护区等重大环境项目,继续完善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一批服务功能完备、服务半径适中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国际学校、国际医疗综合体等国际化功能性基础建设,营造优质生活环境。通过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和信息流的集聚辐射效应,加快产城融合,早日建成基础设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服务配套齐全的无锡城市新中心、产业发展新高地、生态宜居新天堂。
高标准打造马山国际旅游岛。围绕加快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国际知名的旅游休闲胜地的目标定位,以湖岛风光为依托,以佛文化、吴文化体验为核心,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马山国际旅游岛。重点建设“一山一镇一都”三大片区十一个特色功能区:胜境灵山,以东方禅意和江南山水意境为特色,以修身养性、绿色生态为导向,重点建设佛教文化旅游区、体育休闲运动区、特色度假休闲区、美丽农家体验区等四个特色功能区;马山新镇,通过提升度假功能、丰富服务设施、完善生活配套,重点建设行政商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时尚购物中心、康体养生中心等四个特色功能区;吴韵古都,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吴地文明,结合民俗体验,重点建设吴地文化展示区、十八湾生态观光休闲区等两个特色功能区。将马山国际旅游岛努力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观光岛、度假休闲岛、文化体验岛。
精心打造古运河风光带。坚持“以人为本、保护第一、生态优先、兼顾景观”总体思路,充分挖掘运河沿线历史文化遗产,加强运河两岸环境整治,带动老城改造提升,重现十里运河的繁华盛景。积极借鉴国内外知名沿河地区的整治开发经验,放大大运河成功申遗效应,有效利用沿河区域内丰富的历史遗存和民俗风貌,将生态优先,保护环境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整治开发全过程,重点推进惠山古镇、清名桥历史文化街区、沿河绿地景观工程建设和沿岸旧住宅外立面整治,打造滨水特色功能区和魅力精品旅游区,加快配套功能开发,不断改善运河水质,美化运河形象,建设民俗特征鲜明、城市记忆深刻、工商文化浓厚的文化景观长廊、生态旅游长廊和高端服务产业长廊。
第三节 完善市域综合交通体系
充分发挥长三角地理中心区位优势,加快完善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市域城镇交通联系,强化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提高城市辐射能力。
建设面向国际国内的空港和水港。充分发挥空港、水港交通优势,促进空港、水港联动发展,强化区域性交通枢纽地位。空港。完成苏南硕放国际机场飞行区和民航站区二期改扩建工程,扩大一类口岸开放,完善功能配套,重点增加国内客运和国际货运航线。推进第二条跑道规划研究,建成苏南一类航空口岸和区域性枢纽机场。到2020年,苏南硕放机场基本建成区域性干线机场。加快开展通用航空试点,力争建成江阴青阳通用机场,规划建设宜兴通用机场。水港。加快无锡(江阴)港的建设,按照《无锡(江阴)港总体规划》,加快建设申夏港区5号、6号码头;加快无锡内河港建设,按照《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推进内河港口规模化、公用化、集约化的转型发展进程,加快建设藕塘作业区、胡埭作业区、新安大桥作业区等公用港口,重点推进新安大桥作业区二期工程千吨级多用途泊位的建设,完成锡澄运河三级航道整治,继续推进锡溧漕河、芜申线等省干线航道的升级和整治。
构建面向区域一体化的高速公路网、轨道交通网和快速道路网。立足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锡澄、锡宜一体化,重点加强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网络化建设,提升城市综合辐射能力。轨道交通网。加快推进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做好沿江城际铁路、泰锡宜铁路、靖锡宜城际及过江通道、新长铁路扩能改造前期工作,力争启动建设。加快推进1号线南延线,轨道3号线、4号线建设,形成轨道交通网络;加强全市轨道交通发展研究,规划研究锡澄、锡宜轨道交通。积极推动苏锡常轨道交通互联互通。高速公路网加快推进苏锡常南部高速前期工作并争取启动建设。加快推进锡太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加快常宜高速、宜长高速、环保大道等交通干线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加快锡澄连通干线公路建设,建成西环线、新锡澄路、海港大道等,形成锡澄一体化发展的基础设施骨架。加快锡宜连通干线公路建设,力争建成环保大道等交通干线,促进锡宜交通同城化。优化调整高速公路出入口和互通立交枢纽,启动建设新锡路北延和凤翔北路快速化改造,完善城市快速路网体系,加快建设城市快速中环。加强公交线路与地铁轨道交通线路的无缝衔接,稳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大力发展镇村公交,完善配套公交客运场站,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到2020年,镇村公交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节 发展产业强化就业支撑
积极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以建设“三地三中心”为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特点和服务人的需求,优化完善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相融合。
集聚新兴产业加快产城融合。充分发挥新兴产业在引领产业转型、提升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和集聚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关键作用,积极引导物联网、微电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软件和服务外包、工业设计和文化创意等产业在中心城和副中心城市的产业园区集中集聚,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道路。把各类产业园区纳入城镇统一规划,在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功能的同时,引入更多城市发展要素,成为全市集约发展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先导区以及城市功能融合区。
提升制造业增强园区活力。充分发挥先进制造业对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增强发展后劲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有品牌优势、有市场竞争力的传统产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攀升。加快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江阴高新区青阳园区、宜兴产业转型集聚区建设,促进省级以上开发区转型升级,合理规划调整现有工业园区布局,推进工业园区布局与重点镇、以制造业为主的特色镇建设有机衔接,成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的重要渠道。
提速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依托“一城一岛一带”建设,传承和发扬吴文化优势,彰显山水人文特色,丰富和提升城市旅游内涵。重点打造太湖新城、马山旅游度假岛、古运河风光带以及惠山古镇、清名桥、荣巷、小娄巷等街区,集中体现山水文化、佛教文化、运河文明、工商文明。发挥服务业在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形象、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劳动力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科技、金融、商务等高端服务业向中心城、副中心城市集聚,促进商贸、餐饮、物流等优势服务业向重点镇和特色镇延伸,形成城市与城镇服务业差异化发展格局。
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城乡统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因地制宜,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对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基础作用,特色农业对农民增收的有效作用,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积极拓展休闲观光农业,实现农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建立重要农产品稳定增产机制,划定永久性菜地,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提高城市农产品自我保障水平。
第五节 提升城乡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水平
坚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传感信息技术,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的城乡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建立更加安全的供水保障体系,确保供水普及率100%,供水水质合格率100%。推进燃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加快推进世界一流电网——“无锡配电网”示范项目建设,重点建设西区、南区、国信宜兴燃气热电联产等项目,建立更加可靠的智能电网,强化无锡现代化建设能源保障。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排水系统,实现污水管网城乡全覆盖,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再生水利用工程,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3%。
第六章 提升城乡社会发展水平
第一节    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均衡配置城乡公共资源。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投入机制为重点,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和能力建设,坚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和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科学规划镇村教育医疗机构设施布局,推动城市和乡镇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共建。实施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合理调整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引导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向镇村、社区辐射和流动,通过名校办分校、名校托管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以技术、人才、管理和资产为纽带,推进中心城区三级医院与乡镇医疗机构的纵向合作,实现医技共享、资源共享、分级诊疗。
建设高效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社区分布状况,均衡合理配置城镇公共服务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保就业服务体系,建成以镇为节点的“15分钟就业社保服务圈”。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形成覆盖镇村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完善城乡体育体系,全面建成覆盖镇、村、社区的“15分钟体育健身圈”。建立全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打造镇“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全面推广“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模式,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2公里管理服务圈。
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素质
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城乡居民城市自豪感。积极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劳动力人口素质。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全面建立学前教育体系,科学推广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支持高校联合办学,积极引进世界一流大学。深化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探索并实行在职员工分类定期到无锡职教园进行继续教育制度,打造长三角国际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联合培养,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城镇社区重点开展公民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成人学历教育和文化生活教育,提高城市居民文明素质;农村社区重点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知识培训。到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6万人以上,全市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到80%以上,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70%以上。
第三节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积极应对社会转型和城市转型新要求,推进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城市管理体系,营造良好城市环境。
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和城乡社区服务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建立市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网络平台,优化提升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公共信息化系统。制订政府向社会组织职能转移事项目录,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和培训机制,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不含备案)达10个以上。
加快建设和谐社区。整合下放服务管理职能,推进公共资源向社区集聚,构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建设和谐社区。深化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配备一站式服务大厅、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等服务活动场所。加强农村新型社区运转保障,探索建立各方统筹、逐级分担、财政包干等经费保障制度。各级政府积极推动资源整合、购买服务、搭建平台等,促进社区人群间的自助、互动和自我管理,增进人群间认同和了解。到2020年,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98%,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96%,“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体制覆盖率达100%。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推进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制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鼓励引进具有较高学历和中高级职业技能的年轻就业人口,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增加低龄老人就业机会。完善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障政策体系,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切实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积极发展为老服务产业,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照料服务业、民营机构养老服务业、老年旅游、老年金融等老龄产业。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0张。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推进村(社区)网络化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网络体系,完善参与型、自治型社会治理结构,实现向服务管理型转变。推进江阴基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四大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创新司法所管理模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能力。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支持崇安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加快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全国试点。
第四节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充分满足城乡居民对公共安全的诉求,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不断提高我市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完善利益诉求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推进平安无锡建设,加快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秩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和保障能力,整合应急力量和社会资源,完善联动机制,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相结合的应急保障体系。发展水上搜索救助事业。强化对重点行业以及道路交通、消防和学校等领域公共安全监管,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
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建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建立食品产销链全过程安全管理与控制体系,逐步实现生产全程跟踪和食品产业链全程可追溯,确保食品安全。完善药品供应体系,加强对药品安全的监管,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用药安全。
第七章 增强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加强太湖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
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新型城镇经发展全过程,坚持以太湖综合治理为重点,全面加强无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建立健全太湖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持环境治理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统一,抢抓国家重大科技水专项实施契机,持续推进各项水环境治理工程和综合治理措施,努力实现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持续改善提高。
——深入推进太湖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优质安全供水,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深入推进城乡控源截污和“排水达标区”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示范工程。坚持“河长制”和“断面长制”管理,强化河湖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加快推进新沟河、新孟河等引排工程建设,实施太湖上游(滆湖地区)生态修复和水环境保护,加强沿太湖生态湿地、生态景观林带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建设。开展竺山湖生态清淤工程,加快推进宜兴、惠山等地区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着力构建绿色宜居城市生态体系。到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7%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
——健全长效治太机制。积极推动制定全太湖流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统筹地区经济结构、产业布局、人口规模、城乡建设等。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太湖水治理管理、运营统一平台,整合供水、污水、排水、蓝藻、污泥、淤泥、湿地等项目实施及处置能力;成立太湖治理专项基金,建立治太新型融资方式;推进城市河流生态系统重建,加快生态资产整合及有偿使用,推动规划引领和智慧治理,实现太湖综合长效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环保优先,重点解决城乡居民关注的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营造生态宜居美好环境。
——增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全面分析评估无锡市域大气污染成因和发展形势,启动大气污染重点防治行动。加快推进全市热电行业整合整治,启动工业清洁能源区建设。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快推进重点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禁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车注册登记。加强油品管理和油气回收治理,确保加油站、油罐车、油库油气回收治理率达100%。深化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成重污染天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应用技术研究,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建立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库,及时发布全市空气质量状况。
——加强噪音和固废治理。优化声功能区区划空间布局,加强对噪声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声环境功能区达标。建立和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管理体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理。加快建成桃花山垃圾填埋场扩建二期工程。积极探索对核辐射、重金属、持久有机物、光污染等环境污染的防控,推进锡钢、焦化、格林艾普等地块土壤修复试点,提高对新型环境污染的管理处置能力。
——创新环保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地区环境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和区域生态环境补偿制度,运用行政、经济等多重手段促进区域间建立环境保护和治理协作联动机制。创新环境价格和市场政策,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政策,建立和完善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等制度,促进绿色发展。建立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水平。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促使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义务。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完备的水、大气、噪声环境监测体系。强化无锡环保基金会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环保意识。
第二节 发挥生态资源优势
坚持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高标准建设太湖低碳创新示范区,着力发展低碳经济,节约利用资源,巩固提升内地宜居第一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打造太湖低碳创新示范区。编制实施《无锡太湖低碳创新示范区规划》,依托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等载体,重点发展物联网、云计算、光伏、微电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产业,建设西太湖功能区(宜兴部分)、南太湖功能区(新区和滨湖)、不开发和无干扰区、沿湖生态旅游带等“三区一带”。到2020年,初步打造成无锡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区、“两型社会”示范区“四个示范区”的集中展示区。
完善生态环境。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绿化造林,加强绿道网和公园绿地建设,加大贡湖湾等湿地保护和沿山体、沿河道绿化力度,发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维持生物多样性,增加碳汇总量,着力构建绿色宜居城市生态体系,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创新生态建设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开放式的生态建设投入机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发展低碳经济。加强低碳化发展研究,建设低碳建筑展示中心、创新能源中心、低碳生活体验区等功能性项目,基本建成中瑞低碳生态城。建立健全促进低碳产业发展、鼓励低碳产品应用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市场交易体系,加强低碳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水电设备制造等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低碳产业集群。积极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到2020年,重点农业、工业、服务业园区建成循环经济园区,太湖沿岸纵深5公里范围内全面建成循环经济带。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到2020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达100%。
节约利用资源。坚持围绕提高城市可承载能力,推进“城市矿产”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高效使用土地资源。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能源定额、限额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规划建设“静脉产业园”。积极发展固体废物处置服务市场,积极推进以家庭、社区为重点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强餐饮垃圾处理管理,推行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推广力度,实现城乡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培育生态文化。强化全社会生态文明宣传,引导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生态乡镇”、“生态村”、“两型学校”等各类生态创建活动。大力倡导节水、节能、节电、节地等低碳消费方式,鼓励企业参与“环保模范企业”、“环境友好企业”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环保公益事业。健全公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参与监督机制,推动企业、个人自觉履行生态环境责任,引导全社会积极树立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
第三节 彰显吴地文化特色
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和“四千四万”精神,继承和发扬“华西精神”,促进传统人文与现代文化相结合,全面提升城市人文素质。
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培养引进文化人才,着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支持江阴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古镇古村落保护,加快推进惠山祠堂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中国大运河(无锡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扶持发展锡剧等地方优秀剧种,传承宜兴紫砂陶艺等传统工艺文化,建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群。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书香无锡建设。
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紧紧围绕打造“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和“文化影视之都”目标,重点发展动漫游戏、影视传媒、创意设计、会展广告、文化旅游等领域,大力推进一批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积极扶持一批高成长性文化创意企业做强做大,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把无锡建设成为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
加快建设文化精品工程。充分发挥部省共建优势,加快建设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积极争取设立具有保税功能的产业园区。支持小娄巷、清名桥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积极将惠山礼社、锡山严家桥等古村落纳入全市旅游景点体系。加快建设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无锡国家动漫游戏振兴基地、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无锡园区)等,做大做强中国无锡门户网站、太湖明珠网等综合性网站。
第四节 建设“智慧城市”
充分发挥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部省共建优势,大力推动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将无锡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区、具有一流竞争力的智慧产业集聚区、具有较强辐射力的智慧服务先导区。
提高城市信息基础服务能力。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快建设无锡城市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城市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经济运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民生服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有关行业领域的智慧应用建设,建成新一代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国家级超级计算中心、若干个云计算中心和城市大数据中心。到2020年,4G宽带网络实现全城覆盖,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
推进信息民生服务。智慧民生云覆盖市民日常生活各领域,社区智慧信息屏实现全市覆盖。居家生活由“平安家居”向“智能家居”再向“幸福家居”演进,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覆盖率、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建成面向全民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市民卡应用范围扩展到市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完善信息政务运用。建成高效便民的电子政务体系,智慧政府云服务模式广泛应用,政府部门普遍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时空信息云平台提供全方位服务, 全面建成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信息、地名地址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视频会议和移动办公系统,为全体市民和企业提供个性化政府服务网页。到2020年,行政执法移动应用覆盖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覆盖率、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发布率达100%。
第八章 激发城乡创新发展活力
第一节    深化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完善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深化人才落户制度改革,推进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深化人才落户制度改革。适应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积极吸引各类人才落户无锡。鼓励本地大学生回锡就业创业,积极吸纳在无锡就读外地大学生落户无锡,对被我市企业依法录(聘)用的大专以上学生,享受市民化相关待遇;对来锡创业的大专以上学生,落户条件可适当放宽。放宽优秀农民工和“十佳新市民”落户条件,对获无锡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无锡市优秀新市民”且在本市有固定合法住所和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准许落户无锡。探索实行来锡工作的国内优秀人才、紧缺专门人才以及外籍人才直接落户政策,稳步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推进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构建分级负责、权责统一的人口工作新体制,形成“政府调控产业、产业带动市场、市场选择去留”的流动人口调控机制,落实以“房”、“业”、“证”管理服务制度,引导人口有序流动。构建信息共享、专家主导的综合决策支持系统,依托无锡“智慧城市”建设,整合全市人口信息管理资源,建立纵向连接各市(县、区)、街道(镇)和社区(村),横向连通各相关部门,具有“一库五平台” (户籍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口在内的全市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部门信息交换平台、社区信息采集平台、决策分析平台、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监控管理平台)功能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动态跟踪掌握人口就业、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实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节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坚持服务型政府建设理念,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模式,推进行政服务便利化,建立健全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行政区划格局和行政管理体系。
优化调整中心城行政区划。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解决制约中心城市综合功能提升的行政区划优化调整问题。根据国家城市市辖区设置标准,优化市辖区规模和结构。借鉴苏州等地经验,优化整合崇安、南长、北塘三个老城区。着力理顺太湖新城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高效管理机构。深入研究,完善新区行政区划设置。根据培育小城市发展需要,积极推进重点(特色)镇(街道)区划调整。积极推动各类开发区提升居住、服务功能,完善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职能,实现产城融合。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减、转、放、免”力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充分发挥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市(县)区和基层管理。对培育发展的重点镇、村,积极支持行政审批权限优先下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的平台,推进跨部门信息系统的建设、优化和共享,健全行政权力全社会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
着力推动城市管理现代化。针对政府部门在城市管理职能上的越位、缺位和交叉问题,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机构设置、职能界定、权限划分和相互关系。坚持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并重的城市运营理念,着力推进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保障城市高效运行。优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属地化和一体化管理,将城市管理向街道、乡镇和社区有序延伸,完善市、区一体的城市管理网络和权责体系。
第三节 深化城乡市场机制改革
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形成促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产权、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强全市要素统一市场建设,实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研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流转,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探索农民安置房盘活流通,建立完善农民增收机制。推进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市场改革,倡导资源节约,完善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有序整合和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和土地出让等各类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激发市场主体作用。落实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我市拟废除的对非公有制经济不合理的规定清单,落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的实施细则。研究落实推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制为私营企业的政策措施。选择部分私营企业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鼓励支持私营企业上市融资,争取新增一批私营企业上市公司。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开展“先照后证”试点,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首期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取消企业年检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第四节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探索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新思路,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民共享的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合理分配的机制。
优化城镇用地规模结构。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开发强度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主体功能区实施计划和开发强度双约束,严格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提高城镇建设使用存量用地比例。完善基本农田永久保护长效机制。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规模挂钩的运行机制。适度增加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小城镇用地。合理安排生态用地并适当提高比例,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科学考量”的原则,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闲置浪费等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充分利用自有未用土地或旧房屋拆旧建新,鼓励采取自主开发、联合开发等多种模式,分类开展旧城改造,积极引导企业以更少的土地创造更大的效益。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制度。
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鼓励引导有条件地方的农户将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标准,严格禁止一户多宅。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依法保护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服务平台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探索建立统筹规范可持续的区域征地补偿制度。
第五节 创新资金保障机制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无锡实际,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宽市场准入,逐步建立低成本、多元化、可持续的城乡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财政安排转移支付充分考虑常住人口因素。
拓展城乡建设投融资渠道。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基础上,探索地方政府通过市政债券等多种形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放宽准入、完善监管。广泛应用特许经营、价格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和公共基金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市政设施运营、村庄综合整治开发和兴办社会事业等。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项目自身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强地方投融资能力和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抵押贷款业务试点。
完善统筹城乡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向市(县)区和乡镇延伸,鼓励金融机构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布设金融自助服务终端和便民服务点,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扩大金融服务对乡镇和行政村的覆盖面。创新发展贴近“三农”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提高高效农业保险比重,研究制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支农惠农作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维护农村金融秩序。探索有利于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的方式方法,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控和风险预警处置。
第六节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实验试点,着力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实现创新突破。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优化配置综合决策机制。加强对政府政策措施及各项重点工作环境影响的评估工作,建立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公开听取意见制度。强化制造业规划、总量、准入的联动机制,实施产能总量限制、能耗等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排放严重超标的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淘汰关停。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机制、环境友好企业激励等机制创新,深化资源要素价格改革,推行绿色保险、绿色采购、绿色信贷、绿色消费制度,对因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及其功能,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地区给予经济补偿。开展大规模生态修复,建立健全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制度,从严控制河湖水域占用,维护河湖健康生态。
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在长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内,加快推动建立太湖保护和治理联动机制,形成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九章 全面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无锡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制定任务分解,强化督促指导,统筹重大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全市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各市(县)区切实把握在全市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中的战略性地位,精心组织,建立由主要领导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将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纳入全市统一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第二节 强化政策引导
建立健全市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部门、地区协作机制,重点加强在规划衔接、项目立项、资金安排、人口调控、土地供应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作,形成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合作协调体制机制。市相关部门在确保各级各类规划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上,通过综合统筹和协调,实现规划之间在技术层面、政策层面的整合和对接,确保主体功能区实施计划、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一致。市规划部门加快编制完成市域城镇布局规划和镇村布局(保留村庄)规划,市国土部门加快编制完成市域城镇体系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规划,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快编制完成市域城镇体系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市人口计生部门加快研究促进人口与产业有效集聚合理分布的政策和人口发展规划。市财政部门加快研究地方财税制度改革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政策。其他部门按照牵头部门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各地区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形成有效的共管机制,科学、合理地引导投资流向,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
第三节 开展试点示范
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先行先试。积极引导各市(县)区特色化、个性化发展,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市(县)区争取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太湖创新低碳示范区积极承担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乡镇积极承担小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试点、新设市试点等工作,加快推进江阴基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宜兴丁蜀等扩权强镇试点,新区鸿山国家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滨湖区胡埭等地开展城乡发展一体先导区建设。
第四节 注重监测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标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对完成较为困难的指标及时预警,提出推进工作建议。加强对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评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有关部门、地区探索开展年度评估,对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改革和政策等进行定期梳理,客观评价城市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时序进度。开展中 期评估,加强跟踪监测,把握规划实施进程,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工作和困难指标,根据需要及时提出调整建议,保证规划各项目标、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锡委发文件5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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