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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26年度“阿福分”场景推广应用 综合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深入推进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数字经济适用场景,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平台作用,促进个人信用“诚信阿福分”应用场景落地推广,让更多的公众群体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努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无锡市发展改革委拟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无锡市“阿福分”场景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工作。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2026年度“阿福分”场景推广应用综合服务项目

  三、项目期限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四、项目概况

  “阿福分”即无锡市个人信用积分产品,以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为基础,以无锡市信用积分管理平台归集的其他信用信息为补充,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测算形成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分数,涵盖了信用对象的纳税信息、履约信用行为以及公共事业缴费情况等, 从市民的身份特质、遵纪守法、履约践诺、社会责任、增信用信五大维度赋分。“锡信服”小程序是市发展改革委基于微信生态向无锡市企业和个人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载体。通过持续丰富减免费用、绿色通道、优惠折扣等创新应用场景,补充个人信用行为数据进一步完善信用评分模型,真正实现“正向激励、信用普惠”。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制基于“阿福分”在政务、文旅、消费、生活、金融等领域创新场景应用的综合宣传推广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策划、基于“阿福分”的“信易+”场景应用拓展、基于“锡信服”小程序“阿福分”开通推广服务、“阿福分”模型优化等,并制定工作计划。

  (二)负责完成“阿福分”互认互通功能开发、测试联调,形成工作沟通、信息与技术对接机制,在“信易+”各领域共享政策便利类、公共服务类、商业惠民类等守信激励场景,与杭州、厦门、郑州、成都等城市实现信用分互认、应用场景互通、守信联合激励,持续提升“阿福分”跨区域影响力。

  (三)负责为税务、文旅、消费、生活、金融等单位开展“阿福分”产品提供支撑或解决方案,对接有关单位,摸排相关业务及具体数据需求。应采购单位的不定期要求,将其与税务、文旅、消费、生活、金融等单位的合作协议及/或附随文件提供给采购单位报备,并向采购单位全面、准确、及时通报合作协议及/或附随文件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运营管理个人信用积分商城“诚信阿福小铺”,承担商品管理、订单管理、售后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外部数据源对“阿福分”模型进行优化。若与外部数据源提供方的合作涉及有偿获取数据源,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获取数据源的费用。

  (六)合理运用线上宣传推广方式。利用“锡信服”微信小程序、信用无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开展线上宣传推广,开设公益普法项目专题栏目,以“政策解读+场景应用”宣传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以及“信易+”场景等相关诚信内容。

  (七)组织开展公益普法项目。按照《2026年市级机关部门月度普法项目清单》工作计划,于9月前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以及各类“信易+”场景活动,提供宣传所需物料,如宣传册、海报、易拉宝、文创宣传用品等,在线下场景进行现场指导、宣传推广,及时汇总提交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普法活动组织的基本情况和特色亮点做法等。

  (八)服务期绩效指标:组织线下专题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拓展“信易+”场景不少于8个,“诚信阿福分”开通人数不少于10万,各渠道宣传推文不少于20篇;优化年度诚信宣传视频,生动展现全市年度信用工作成果和各重点领域信用工作成效;遵守新闻宣传、网络安全等相关规定,在发布活动方案、场景落地、宣传推介、商城发布、数据引入等工作前,须经采购单位审核同意。

  五、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单位,皆可进行申报。

  1.申报单位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

  3.申报单位须熟悉江苏省、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从事信用产品开发、信用评级评价、信用管理咨询等相关经营活动,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或者业务资料。

  4. 申报单位须对照绩效指标,提供完善的项目方案,并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科学合理。

  5.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申报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27日17:00前将申报方案(壹式伍份)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处。

  七、相关事宜

  1.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在32万以内,具体数额以签订合同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310室

  邮编:214131

  电话:0510-81821712

  3.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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