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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26年度城市信用状况监测 综合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城市信用监测指数是综合反映社会信用体系和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综合性指标。2025年,无锡市城市信用工作成效显著,城市信用监测指数排名常年居于全国第一方阵。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无锡市信用综合指数排名,市发展改革委向社会遴选无锡市2026年度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综合服务项目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2026年度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综合服务

  

三、项目期限

  

20267月至20276

  

四、项目概况

  

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大数据监测技术每月对36个副省级城市、261个地级市、386个县级市信用状况进行的动态监测评价,综合反映各城市的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本次服务内容主要围绕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中的9个一级指标、35个三级指标(根据国家要求动态调整)提供专业的工作推进服务(不含等保测评),包括指标解读,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推进指导等。

  

1.城市监测指标解读

  

提供城市监测指标解读服务,开展指标诊断,提供监测指标诊断分析。及时跟进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有关政策、指标和考核考评方式变化,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意见建议措施。

  

2.基础数据服务工作

  

结合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要求,编制无锡市的满足监测指标考核要求的数据目录清单,常态化跟踪该类数据归集报送情况,指导相关部门对异常数据进行干预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3.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考核要求,制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治理方案,协助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治理工作;及时跟进信用信息归集情况的相关要求,提供信息规则指导,使得该指标满足国家指标考核要求。

  

4.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

  

开展信用承诺业务推进工作,指导承诺业务开展及存量历史数据归集;信用报告应用指导,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开展指导。规范化、机制化开展信用奖惩情况,主要协助推进无锡市本级政府部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将查询守信激励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工作流程,协助依法依规落实信用奖惩措施,并指导相关材料的报送;信用修复业务服务,编制信用修复培训材料、协助开展信用修复培训、促进信用主体主动修复,为部门信用修复退出提供指导。

  

5.信用服务实体经济

  

对照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指标要求,提醒无锡市发改委、相关协同部门及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营方落实相关工作,提供融资授信信息核查校验指导服务、制定提高企业注册及实名认证措施等指标,提升指标得分。

  

6.开展失信专项治理

  

根据国家定期推送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会同信用平台技术人员分类梳理汇总无锡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建立《无锡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治理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指导并协助无锡市发改委及行业监管部门开展治理,有效促进相关指标提升。

  

7.重大失信事件应对处理

  

根据国家重大失信事件相关标准体系,提醒无锡市发改委建立重大失信事件应对方案,协助进行重大失信事件的治理。

  

8.专项数据归集

  

依据监测指标考核的指标要求,协助制定专项数据归集任务工作清单,定期跟进相关部门归集情况,从而进一步提高数据归集质量。

  

9.对当前未失分指标,进行常态化保障指导服务,其中涉及跨部门、跨地区等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无锡市发改委需积极配合沟通推动。

  

交付内容:

  

1.无锡市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诊断分析月报,每月1份,全年12份;

  

2.无锡市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考核数据目录清单,按年度提供,每年1份,并动态调整;

  

3.城市信用监测服务周报,服务期内每周一份;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问题分析月报,每月1份,全年12份;

  

5.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服务月报,每月1份,全年12份;

  

6.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服务季报,每季度1份,全年4份。

  

相关服务要求如下:

  

1.服务供应商须提供1名人员驻场服务。驻场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副高及以上职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在驻场服务期内,听从项目业主工作安排,忠诚勤勉做好服务的推进和保障工作。如因工作需要要求更换人员的,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及时重新选派。

  

2.驻场人员应当建立工作日志,记录所受领的任务、要求及完成情况。驻场人员如有任何违规或恶意操作事件发生,无锡市发改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根据发生事件的性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服务供应商还须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服务供应商应在远程配备支撑人员,提供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提升相关的分析、研究等指导服务,确保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4.所有人员相关工资、社保、出差、工作经费、食宿、福利、安全责任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均由服务供应商负责,无锡市发改委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5.在本次服务中,乙方积极配合甲方提升城市信用水平,促进城市信用监测结果提升,确保无锡市20267月、11月当月公布的12个月地级城市平均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均在江苏省前二位(含),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实际下发的城市信用监测月报为准;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城市信用监测等级制,乙方应努力确保无锡市20267月、11月当月公布的12个月地级城市平均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均在全国第一等次(最高等次)。由第三方原因导致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除外(如区域内第三方主体发生严重失信事件,拒不配合归集相关数据、提供资料文件等)。

  

6.服务供应商应当定期对无锡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提升服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出具服务报告,依法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项目平稳有序运行。

  

、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单位,皆可进行申报。

  

1.申报单位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

  

3.申报单位须熟悉江苏省、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从事信用产品开发、信用评级评价、信用管理咨询等相关经营活动,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或者业务资料

  

4. 申报单位须对照绩效指标,提供完善的项目方案,并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科学合理。

  

5.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申报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于2026327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壹式伍份)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处。

  

七、相关事宜

  

1.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在75万以内,具体数额以签订合同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市民中心3号楼1310

  

邮编:214131

  

电话:0510-81821712

  

3.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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