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26年度“双公示”数据评估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围绕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排名,有效提升我市“双公示”数据报送质量,拟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双公示”评估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2026年度“双公示”数据评估服务项目
三、项目期限
2026年8月至2027年7月
四、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和省市“双公示”监测评估要求,结合实际,建立无锡各市(县)区“双公示”监测体系,通过在线方式辅以线下核对,定期对各市(县)区以及各市(县)区部门、乡镇(街道)“双公示”状况进行监测分析。
1.测评标准制定。根据上级最新要求,结合无锡市“双公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双公示”监测指标体系,作为监测评估的依据。
2.“双公示”监测月度分析服务。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对“双公示”数据实行在线监测,结合数据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并给出解决建议,及时提供月度和季度数据分析监测服务报告,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双公示”信息归集分析提供参考。
3.协助核对。协助甲方和行业信用主管部门每季度对各市(县)区、各市(县)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可能存在疑问的数据进行核对和提醒。
4.迟报漏报瞒报检查。认真开展文书号连续性排查,及时提供“双公示”缺漏数据清单,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对缺漏文号和疑问数据进行核实反馈、查漏补缺、主动纠错,并规范文书号编写格式,努力确保“双公示”信息无遗漏、无差错。
5.“双公示”专题培训。组织“双公示”评估经验丰富的专家提供“双公示”专题培训2次,为全市信用工作联络员提供“双公示”专题培训1次,同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6.“双公示”宣传报道。及时报送“双公示”工作动态,积极参与信用建设观摩和优秀实践评选等活动,大力宣传“双公示”等信用政策、举措和成效,全力支持无锡完成“信用江苏”网站月度录用目标任务,在“无锡发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完成不少于3次宣传推文。
五、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单位,皆可进行申报。
1.申报单位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
3.申报单位须熟悉国家和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监测评估有关要求,从事信用产品开发、信用评级评价、信用管理咨询等相关经营活动,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或者业务资料。
4. 申报单位对照绩效指标,须提供完善的项目方案,并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科学合理。
5.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申报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27日17:00前将申报方案(壹式伍份)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处。
七、相关事宜
1.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在17.5万以内,具体编制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310室
邮编:214131
电话:0510-81821712
3.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