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2028年“丝博会”“青洽会” 等展会(交流会)服务保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关于公开遴选2026—2028年“丝博会”“青洽会”
等展会(交流会)服务保障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2026—2028年“丝博会”“青洽会”等展会(交流会)参会参展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公开遴选服务保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展会(交流会)地点
江苏省、陕西省、青海省、辽宁省等地。
三、委托内容
参会参展人员的交通、住宿、餐饮和展品运输等方面服务保障。
四、遴选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对外交流与合作等相关工作内容;
3.近三年无犯罪及违法记录;
4.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稳定的能承担公务出团活动的专业工作人员,有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书的,邮件以邮戳时间为准;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无锡市“丝博会”“青洽会”等展会(交流会)参会参展工作承办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密封《申请书》,一式七份;
5.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从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服务报价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承办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相应承办单位联系人。
六、进度要求
1.签订协议。承办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及时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协商相关服务保障事项,做好服务保障方案;
2.实施保障。承办单位按委托单位提出的保障需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工作方案,严密组织保障工作。遇紧急情况保障工作需作出调整的,承办单位应根据委托单位工作要求及时作出调整;
3.违约责任。对承办单位未按约定实施服务保障或在保障过程中出现组织不严、标准不高等情况的,委托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4.经费结算。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委托单位在3个月内结清账款。
七、经费安排
活动经费每年不超过8.5万元。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经开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402室。
联系人:韦锋;联系电话:81828397。
九、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