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区调整医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收费标准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无锡市区调整医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收费标准事项进行稳评公示。
一、事项基本信息
根据《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18〕169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无锡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锡发改收费〔2019〕23号),明确医疗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原则上根据医疗危险废物产生量按月计收,本次收费标准调整内容如下:对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医疗危险废物处置标准为4.00元/公斤(中准价),最高允许上浮5%(4.20元/公斤);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疗养院等)医废处置费不高于有固定床位的医废处置标准,由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协商议定。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含小型医疗机构)收费按原标准执行。
调整后收费标准与现行收费标准对比表:
序号 |
收费对象 |
现行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调整内容(主要按重量计费) |
(一)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
|
①医院 |
医院的医疗危险废物处置费根据实际占用床位数按月计收,收费标准为2.20元/日·床。 |
考虑周边地区收费标准情况,超低排放工程处置成本0.37元/公斤不计入中准价。医疗危险废物处置标准为4.00元/公斤(中准价),最高允许上浮5%(4.20元/公斤)。 |
②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疗养院等) |
可按照床位数按月计收,也可根据每月医疗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以不高于5.00元/公斤的收费标准计收。 |
不高于有固定床位的医废处置标准,由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双方协商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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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 |
根据每月医疗危险废物平均产生量按定额计收。 |
不变。 |
二、公众参与方式
本事项稳评责任主体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稳评机构无锡苏信稳评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稳评调查工作,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可将您的意见及建议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事项实施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由衷的感谢!
1.稳评责任主体: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收费处 联系电话:0510-81825033
2.稳评实施单位:无锡苏信稳评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13373668773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苏信稳评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 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