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关于公开遴选选编“无锡市2023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实践典型案例” 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持续加大双碳各重点领域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力度,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编“无锡市2023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实践典型案例”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报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委托内容

  选编“无锡市2023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实践典型案例”项目。

  四、项目内容

  说明: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要点。

  (1)围绕我市国家、省级绿色试点示范,全面梳理总结一批绿色设计、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的园区和企业典型。(2)围绕我市灯塔工厂,全面总结一批打造绿色低碳智能化工厂典型案例。(3)围绕我市零碳科技产业园、源网荷储示范园区,全面总结一批零碳、近零碳园区典型案例。(4)围绕光伏、氢能、储能、智能微电网在交通、电力、化工、冶金、农业农村等多个行业领域的应用场景,全面总结一批低碳零碳能源综合应用典型案例。(5)围绕零碳港口、零碳建筑、零碳社区等新兴零碳领域,全面总结一批典型案例。

  五、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项目组,并对组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 项目组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年来承担过省级以上相关类别的项目、规划、研究报告等工作的单位优先。

  3. 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 项目组应熟悉无锡市双碳政策体系,了解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先进模式应用情况。

  5. 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

  6. 项目承接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名义申报。

  六、遴选程序

  1. 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2.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研究方向、内容以及相关深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供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和证明材料,通信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404室,邮编214131,收件人:黄璜,15667083239。

  5. 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项目承接单位联系人。

  七、研究进度要求

  1. 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及时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正式确定案例选编相关事宜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2. 完成时间。承接单位应于2024年5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

  八、经费补助

  选编“无锡市2023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实践典型案例”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6万元,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捷;联系电话:0510-81821599。

  十、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