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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无锡市服务业提质增效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服务业提质增效,促进我市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财工贸〔2021〕9号)等精神,现将2024年无锡市服务业提质增效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对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领域新增投资项目或融资租赁企业新购设备以及对企业在金融服务、人力资源和咨询服务、会展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旅游休闲服务、健康养老服务、商贸服务领域新增投资项目,给予投资补助。

  2.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对列入省级及以上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企业(项目、平台),给予投资补助。

  3.企业示范引领。对入选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特定领域领军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信息系统或者嵌入式信用应用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共用的示范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开发和创新的信用产品与服务项目,且形成行业或领域的典型应用,按信用产品与服务的实际应用数量、总额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两年(含)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及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项目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完备。

  5.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申报(申报入口:http://58.215.18.150:51368/egrantweb),申报单位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同时提交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至市发展改革委。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送至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盖章审核。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出具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3月28日前集中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2.实行限额限项管理。评审类项目查重比对重复率达10%(或者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原则上作为重复申报项目,不予扶持;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一次立项分年度拨款项目,拨款年度内均视同支持),核准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且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市级原则上不再支持;通过重大支出和重大决策获得扶持的企业,扶持期内不再受理其他市级扶持申请。

  3.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网址:http://dpc.wuxi.gov.cn)查询和下载;《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可登录信用中国(江苏无锡)智慧服务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wuxicredit.wuxi.gov.cn)查询和下载。

  4.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指南。

  四、申报受理时间

  请于2024年3月25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截止日期后申报的项目进入项目储备库,列入下一年度政策扶持备选项目。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通网上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获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无锡市服务业提质增效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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