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工作文件数字化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价格工作文件数字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工作文件管理,方便历史文件查阅和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拟将价格工作历史纸质文件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价格文件电子数据库。
四、服务需求
将2000年以来的约88本物价相关文件汇编进行数字化处理(每本文档约为300-500页),具体要求为:
1.将纸质档案扫描转换成电子档案,包括扫描、图像处理、档案还原装订、文件规范命名、著录等工作。
2.生成“价格文件电子数据库”【单机版】,提供按文件名称、文号、时间、分类、关键词等要素查询功能。
3.从数据库中筛选出“物业收费备案”相关文件,将“备案回复表”“备案审批文件”等信息录入“无锡市价格调控管理服务平台”物业收费备案模块。
五、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无不良公共信用信息记录,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三)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健全的业务培训、质量控制、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采购预算
项目预算20万元以内。
七、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由采购小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价格分+技术分)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评估单位。
八、需提供资料
(一)项目报价书(加盖公章)。
(二)公司情况介绍。包含企业近五年承接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从事政府服务类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资质与配备(需提供佐证材料,如保密协议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人员资质证书、社保证明等)。
(三)项目工作方案。包含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等。
(四)符合本次公告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报告等。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九、其他事项
采购人与服务商双方需就本项目签订保密协议书。
十、交货期或完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
十一、公告时间
本项目公告时间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日截止。
十二、答疑时间
2023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在市民中心3号楼1413室组织采购答疑。
十三、响应时间及方式
意向单位可在2023年9月1日16:00前进行报名响应,逾期报名者,我委不予受理。
请将响应文件(正文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后加盖公章,提交至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3号楼1413室。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收费处
联系电话:0510-81825089
联系地址:市民中心3号楼1413室
邮编:214131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