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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第三方深入开展无锡市涉炉企业专题调研编制专题研究报告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坚决打击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和违规建设钢铁冶炼项目行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巩固我市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成果,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无锡市涉炉企业专题调研,编制专题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

  二、申报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委托内容

  无锡市涉炉企业专题调研,编制专题研究报告。

  四、方案内容

  说明:方案内容不限于以下所列要点。

  对本地区重点涉炉企业(含钢铁冶炼企业)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涉炉企业冶炼设备的类别和型号,对相关生产工艺的合规性进行甄别,对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的工艺流程,建立相应问题清单。依照法律法规逐一梳理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根据调研情况编制专题调研报告。

  五、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项目组,并对组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 项目组负责人应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年来承担过省级以上或其他地市相关类别专题研究工作的单位优先。

  3. 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核查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 项目组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精神,熟悉钢铁产业政策,全面调研摸清无锡涉炉企业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

  5. 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

  6. 项目承接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六、遴选程序

  1. 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

  2.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研究方向、内容以及相关深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供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和证明材料。

  5. 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项目承接单位联系人。

  七、专题调研工作进度要求

  1. 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及时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协议,正式确定研究方案和相关事宜,并立即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2. 完成时间。承接单位应于2023年6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

  八、经费补助

  开展无锡市涉炉企业专题调研编制专题研究报告,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28万元,具体委托研究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403室,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安监(工业)处(邮编:214131)。

  电子邮箱:wxfgwaqc@163.com

  联系人:赵艺桥;联系电话:0510-81821555;传真:0510-81825054。

  十、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docx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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