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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今冬明春市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10: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22-00265
发文日期
2022-11-30
公开日期
2022-12-01
文件编号
锡发改价格〔2022〕1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限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和天然气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物价,价格,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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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合同内购气量(不含增量,下同)非居民用气基准价格调整为4.05元/立方米,上浮幅度最高为10%(工业用气上浮幅度最高为5%),下浮不限。合同外购气量实行代购代销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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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无锡洛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鉴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等气源供应企业自2022年11月1日起上调天然气供应价格,为有效疏导上游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根据天然气定价程序规定,现就调整市区非居民用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内购气量(不含增量,下同)非居民用气基准价格调整为4.05元/立方米,上浮幅度最高为10%(工业用气上浮幅度最高为5%),下浮不限。

  二、合同外购气量实行代购代销价格政策。作价公式为:代购代销销售价格=代购天然气实际采购价格+配气价格(1+浮动幅度)。其中,代购天然气实际采购价格按采购价格和采购量加权平均计算。配气基准价格为0.78元/立方米,最高上浮幅度参照合同内购气量上浮幅度政策执行,下浮不限。

  三、城燃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明码标价和抄表结算等工作,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确保天然气安全供应。要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供需衔接,对代购代销的气量应与用户签订委托供气协议,严格按照作价办法,公平公正公开,严禁价格欺诈行为。

  四、上述价格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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