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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征集产业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进一步补充完善市发展改革委产业项目评审专家库,发挥好专家在产业项目评审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产业项目评审工作客观、公正、规范、科学,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产业项目评审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专家主要为市发展改革委产业项目决策、专项资金评审及其他相关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产业项目综合奖补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专项资金、工业转型(军民融合发展)资金等各类项目资金评审论证;

  (二)各类优选性转报项目评审论证;

  (三)其他需评审论证的事项。

  二、征集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

  主要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企业等有关单位中征集遴选(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3年,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并具有相关注册类执业资格;

  3.熟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本专业领域的行业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能够独立出具评审意见;

  4.本人愿意参加评审等相关工作,能够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并接受监督管理;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征集专业领域

  (一)现代农业类: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农业等;

  (二)制造业类和新兴产业类:高端纺织服装、特钢、高分子材料、电子新材料、医疗器械(材)、5G产业、石墨烯、增材制造、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生物医药与食品安全、新一代信息技术、无人系统、云计算、微电子、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软件和服务外包等;

  (三)服务业类: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法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会展服务、文创服务、旅游服务、健康养老服务、体育服务、现代商贸服务、工程造价服务等;

  (四)综合经济类:产业经济。

  为保证专家评审专业性,每名专家最多可选2个与自身工作相关或熟悉的细分专业领域。

  四、征集遴选程序

  (一)申请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可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套):

  1.《无锡市发展改革委产业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

  2.《无锡市发展改革委产业项目评审专家承诺函》(附件2);

  3.各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从事评估评审等有关工作的证明材料和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的复印件。

  附件1和附件2请自行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dpc.wuxi.gov.cn/下载后填写。纸质材料签名处需个人手签,粘贴好照片;电子材料中申请表和承诺函用word文档格式,电子证明材料格式不作要求。

  申请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初步审核。报名截止后,市发展改革委评审专家库管理小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审定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经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审定后,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管理。

  五、日常管理

  (一)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产业项目评审、专项资金评审等工作,将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专家完成评审工作,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报酬。

  (二)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专家评估和退出机制,原则上每年对专家库名单进行调整。对无故不参加评审活动、违反评审纪律以及表现不良的专家,采取剔除出库等方式进行处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 刘太来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218室

  联系电话:0510-81827258;邮编:214131

  电子邮箱:wxfgwjgdw@163.com

   附件:1.无锡市发展改革委产业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docx

   2.无锡市发展改革委产业项目评审专家承诺函.docx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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