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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26 10: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21-00064
发文日期
2021-02-26
公开日期
2021-02-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经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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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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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市级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参与研究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实施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安排市级有关财政性专项建设资金。协调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并推动落实全市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推进苏锡常一体化、宁杭生态经济带跨区域合作和发展。统筹推进锡澄锡宜一体化发展。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协调推进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市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我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能源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能源中长期需求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等工作。监测全市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四)研究拟订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综合协调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汇总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分析研判军民融合发展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我市军民融合发展重要政策和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政策研究室)、经济运行处、经济体制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评估督查处)、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国家战略推进处(区域经济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一带一路”发展处)、支援合作处、农村经济处、基础设施发展处、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处、服务业处、能源处、电力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财务处)、信用建设处、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法规处、军民融合发展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组织人事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无锡市工程咨询评审中心(无锡市投资管理公司)、无锡市价格监测中心、无锡市价格认定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无锡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无锡市价格监测中心、无锡市价格认定中心。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集聚创新资源要素,打造太湖湾科创带。全面建设太湖湾科创带。健全指挥部加专项工作组“1+8”工作推进体系,加强与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协调联动。编制太湖湾科创带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实施一批具有较大突破性、较强竞争力的专项支持政策,争取国家和省更多试点政策、创新平台、重大项目落户太湖湾科创带。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强度。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领航计划”,推动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创建国家实验室,推进国家高性能计算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建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建设国家级、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增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0家以上。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启动实施“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全年遴选实施产业前瞻与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重大攻关项目20项以上。建设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创新升级“太湖人才计划”,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200个,引进高层次人才1万人。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新认定科技孵化载体25个以上。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年内新增入库雏鹰企业500家、瞪羚企业100家、准独角兽企业25家,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800家。

  (二)聚力打造产业地标,坚定推进产业强市。打造地标产业集群。落实重点产业链(集群)市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积极培育现有或具有“链主”潜质的龙头企业。扎实推进“16+4”集群培育,持续完善产业链图谱和招商指导目录,推动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材)等重点集群向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迈进。着力夯实产业基础。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动实施工业强基项目3个以上,力争在高端芯片核心基础零部件、大尺寸集成电路硅片基础材料、精密及超精密加工等领域率先实现突破。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全年实施100个智能化建设重点项目。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大力推动5G网络、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车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数字经济前沿新兴产业,加快车联网城市级应用步伐,创建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大力推进融合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年内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4.7%以上。推动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新增总部企业5家以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宜兴市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三)充分释放有效需求,融入双循环新格局。充分激发消费拉动作用。优化升级消费促进政策,拓展实物消费新热点,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提升建设特色商业街区。深化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优化物流业空间布局,做大做强枢纽经济。有效发挥投资支撑作用。聚焦主导产业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力争全年招引超10亿元项目50个以上、超50亿元项目10个以上。构建全方位对接、全流程帮办、全周期保障的服务体系,抓好在手240个市级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当年完成投资1100亿元。安排市级政府投资项目215个、当年投资308.7亿元。抢抓政策窗口,实施新基建项目63个。全面融入区域经济循环。加快对接融入上海,深化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服务经济、生态建设领域对接合作。推动建立苏锡常跨区域多领域合作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实施合作峰会确定的26项合作事项。加快推进锡常泰跨江联动,建设高质量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完善南北挂钩、地区协作体制机制,联手创建一批省级“创新试点园区”“特色园区”。优化锡澄锡宜产业发展链条和特色主导产业布局,全面推动锡澄、锡宜协同发展区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经济循环。抢抓开放发展新机遇,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链接。实施工业领域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提高无锡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争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探索建设国家级贸易创新平台和贸易数字化平台,做大跨境电商规模。引导扩大服务业领域、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深度参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支持柬埔寨西港特区升级版2.0建设。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城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4.0版行动方案,擦亮“无难事、悉心办”营商环境品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更好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域通办、异地可办”。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放宽社会资本办教育、医院、养老、文化准入,全面落实各项降本减负政策措施,优化整合各类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国资重组整合,以资本为纽带促进国资国企提质增效。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设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促进区域城乡之间人员、资金、技术、数据、土地等要素的双向流动。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力度,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财税收入增长机制。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加快提升城市功能。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统筹推进重点片区开发建设。加快城市更新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整治166个、城镇棚户区改造70万平方米,新开工棚改安置房2.2万套,市区494个老旧小区全部由国有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托底管理。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硕放机场快速脱离道和进近管制航管工程,建成投用丁蜀通用机场;开工建设盐泰锡常宜铁路、锡宜城际轨道S2线、地铁5号线,力争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建成通车;全面推进312国道改扩建、高浪路快速化改造等工程建设,确保苏锡常南部高速和宜长高速建成通车,加快打通万顺道、隐秀路等跨区域“断头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城市交通设施一体化改造、高架道路和高速公路智能安防系统建设,新辟优化公交线路15条以上,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实施27条主要道路包装出新、250条背街小巷整治工程,市区“四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小区覆盖率达到50%,新改建市区城市公厕100座,新改建农村公厕300座。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100个节点村整治提升,建设市级以上特色田园乡村50个。提升城市文化魅力。高质量建设大运河无锡段,推进惠山古镇申遗工作,推动大拈花湾、惠山古镇二期三期、伯渎河文化公园、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三期等重点项目建设。

  (六)突出绿色低碳发展,精心塑造美丽无锡。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编制美丽无锡建设规划,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建设“五个新”“三个主”新要求,推进问题全面排查和系统整治,坚决落实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任务。开展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领域节能行动,确保完成年度减煤工作目标。加强污染综合防治。深化“美丽河湖”十大专项行动,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加强夏季监测预警和蓝藻打捞处置,确保国省考断面持续达标、太湖安全度夏。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及风险管控。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健全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探索推进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实行碳排放峰值目标管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削减完成省下达目标,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绿色工厂。

  (七)共建共享民生事业,创造高品质生活。全力拓宽就业渠道。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免、缓、返、降、补”各项政策,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3.5万人,扶持自主创业2.3万人。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确保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持续提升公共服务。增加优质教育供给,新(改)扩建中小学18所、幼儿园15所,新(改)建普通高中9所,启动第三批新优质学校培育建设,完成东南大学无锡国际校区工程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规划建设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筹建市二院北院区,推进市急救中心易地重建,持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养老服务“双试”改革,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强化民生兜底保障。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市统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推进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携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办好办实民生实事。建立突出民生问题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推动解决八大类突出民生问题。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推进实施年度10件4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创新实施“微幸福”民生工程,积极响应、快速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小事情”。

  (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市域治理水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一年小灶”整治成果,扎实推进“三年大灶”任务,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规范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持续压降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提升基层安监机构人员配备和素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高危行业全覆盖。深入推进平安无锡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健全城市巡防处置一体化机制,建成新一代“雪亮工程”联网共享应用体系。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推动“枫桥式”基层政法综治信访单位集群建设全覆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应急综合处置体系。高标准推进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构建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指挥体系。完善突发事件预警预报体系,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优化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装备物资保障制度和资源信息库,不断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全面推开“互联网+信用”应用,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认定机制。

  

第二部分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52317.5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9964.96万元,减少16.00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52317.59 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 52317.59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717.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268.96万元,减少16.57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5)事业收入299.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9.82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价格认定中心科目调整。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9) 其他收入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万元,增长1.41 %。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52317.5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52317.5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9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发展和改革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462.69 万元,增长272.78 %。主要原因是新增服务业纾困专项资金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523.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增加51.79万元,增长10.98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7.25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信息中心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增加18.22万元,增长10.18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支出31021.00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引导和鼓励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和培育。与上年相比减少16199.00万元,减少34.31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重大产业项目奖补资金安排。

(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3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业提质增效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580.00万元,减少93.85 %。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6)住房保障(类)支出1451.6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72.34 万元,增长13.47 %。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政策调整。

(7)其他(类)支出426.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新疆阿合奇与霍城县、陕西延安市、青海海东市、辽宁盘锦市、四川云阳县及我省徐州市等地支援、帮扶、合作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91.00 万元,减少79.88 %。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为 0 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合计52317.59万元,包括本年收入52317.5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717.77万元,占98.85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收入 299.82 万元,占 0.57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300 万元,占 0.58%;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 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合计52317.5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405.73万元,占10.33 %;

项目支出46911.86万元,占89.67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1717.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0268.96万元,减少16.57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安排。。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51717.7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85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68.96万元,减少16.57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安排。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的行政运行(项)支出 2424.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28.79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918.9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33万元,减少6.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3.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的物价管理(项)支出 912.5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99万元,减少3.2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4.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的事业运行(项)支出728.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59万元,增加19.83%。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5.商贸事务(款)的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支出1318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80.0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服务业纾困专项资金安排。

6.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19.64万元,上年相比增加19.6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价格监测中心价格监测经费科目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333.89万元,与上年相比为增加36.42万元,增加12.2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2.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166.95万元,与上年相比为新增18.22万元,增加12.2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三)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的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48.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9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的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8.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5万元,增长15.8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的产业发展(项)支出3101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10.0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2.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的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支出1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发展改革研究中心新增上年结转项目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支出。

(五)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

1.其他支出(款)支出42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六)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的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41.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84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政策调增。

住房改革支出(款)的提租补贴(项)支出525.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79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政策调增。

住房改革支出(款)的购房补贴(项)支出431.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85万元,增长30.87%。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政策调增。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5156.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2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31.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717.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268.96万元,减少16.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156.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2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31.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6.36万元,主要原因统计口径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万元,主要原因统计口径变化。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3.66万元,主要原因统计口径变化。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218.7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49.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40万元,降低13.05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适当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50.92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9.92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341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52317.59万元;本部门单位共19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45116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96.17%(各地可结合实际填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docx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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