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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城景区门票继续执行优惠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15:5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20-00557
发文日期
2020-12-09
公开日期
2020-12-29
文件编号
锡发改价格〔2020〕1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价格,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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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唐城景区门票继续执行30元/人·次的优惠价格,从2020年12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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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影视基地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及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唐城景区门票继续执行30元/人·次的优惠价格,从2020年12月15日起执行。景区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接受社会监督,相关人群的优惠政策按国家或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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