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城景区门票继续执行优惠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15:5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46/2020-00557
- 发文日期
- 2020-12-09
- 公开日期
- 2020-12-29
- 文件编号
- 锡发改价格〔2020〕1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价格,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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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唐城景区门票继续执行30元/人·次的优惠价格,从2020年12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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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影视基地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及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唐城景区门票继续执行30元/人·次的优惠价格,从2020年12月15日起执行。景区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接受社会监督,相关人群的优惠政策按国家或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