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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中频炉“回头看”和钢铁去产能销号》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及《2020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要求,需全面取缔违规使用中(工)频炉生产不锈钢、工模具钢的现象,对市内相关企业进行资料收集、调研分析并提出改造升级的建议,对已去产能进行复核,并积极开展钢铁去产能销号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无锡市中频炉“回头看”和钢铁去产能销号》的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内容

  无锡市中频炉“回头看”和钢铁去产能销号

  三、实施要求

  (一)实施时间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

  (二)实施内容

  对2019年中(工)频炉企业核查整改情况及部分中(工)频炉企业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并结合地方产业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转型升级的思路和路径,对“十三五”期间无锡市钢铁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销号,对去产能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包括任务完成、设备处置、职工安置等情况。出具的报告主要内容有:

  (1)无锡市中(工)频炉企业的基本情况

  (2)产业政策符合性情况

  (3)存在的问题

  (4)转型升级的思路

  (5)路径和举措

  (6)无锡市钢铁去产能销号

  (三)质量要求

  全面分析无锡中(工)频炉企业现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以及行业发展方向,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

  四、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可进行申报。

  1.实施单位近三年需参加过由省有关部门或无锡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中(工)频炉产业政策核查工作,以及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2.实施单位需熟悉《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50号)、《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等相关政策。

  3.实施单位需长期对全省钢铁行业、中(工)频炉行业进行深入的研究,承担过由省或市有关部门对冶金行业发展组织开展的规划研究工作,能够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

  4.实施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专家组,并对组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地区、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或联合体开展申报。

  5.专家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专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核查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核查的,不得作为专家组负责人。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7.专家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成果。

  8.实施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9.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

  五、选聘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逾期不再接收相应文件。

  2.编制材料:申报单位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相应资料,相应文件必须为密封件,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及联系人方式。相应文件包括:

  (1)项目报价书(封面加盖公章)。

  (2)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3)项目实施方案。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项目材料(一式七份),同时须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无锡市中频炉‘回头看’和钢铁去产能销号申请”字样)。

  4.组织评审: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从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实施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实施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实施单位联系人。

  六、进度要求

  公开选聘应按照以下进度要求开展:

  1.签订协议。实施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及时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正式确定实施方案和相关事宜,并立即开展工作。

  2.结题评审。承担单位于2021年4月底前提交研究成果,委托单位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七、经费补助

  《无锡市中频炉“回头看”和钢铁去产能销号》经费预算不超过9万元,具体委托编制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高技处(邮编:214131)。

联系人:晁睿;联系电话:0510-81821585

传 真:0510-81821522;电子邮箱:fgwgjc@163.com

  九、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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