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好看更好住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为很多人的期盼,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后,这项工作引起老百姓更广泛的关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来,将推动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今年,我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下快进键。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这项工作引起老百姓更广泛的关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规划,我国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住建部数据显示,截至去年5月底,各地上报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有17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老旧小区改造还要坚持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切入点,完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目前,一些省区市正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月份至7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2万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6.4%,较6月末提高了16个百分点;涉及居民442.74万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2.7%,较6月末提高了15.6个百分点。基础类是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是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是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边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改造资金三方共担。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建立改造实行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还要研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办法,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鼓励有需要的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社会力量也有机会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中去。有关部门将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要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各地方应建立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盘活存量房屋设施和低效土地,统筹小区内地下空间、公共房屋、闲置的堆煤场和锅炉房,以及小区周边公共房屋和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非住宅用地、空地、荒地以及厂房等,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工程总承包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建设,主要用于提供养老、托育、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解决“一老一小”和停车难等民生难题。

  (来源:经济日报)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