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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研究课题》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根据《无锡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锡信用办发〔2019〕10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决定公开遴选《无锡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研究课题》项目服务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研究课题

  三、项目预算

  安排预算27.5万元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时间

  2020年10月~2020年11月

  (二)研究内容

  全面、系统地梳理总结无锡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现状,选取重点领域进行调研分析,提炼我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有效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突破点,提出我市统筹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方向和路径及对策措施。

  五、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且三年内无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申报单位须了解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动态,须熟悉江苏省、无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趋势等基本情况。

  3. 申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须有信用领域相关规划、课题研究等业绩,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相应的工作经验。

  4.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文件必须为密封件,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及联系人方式。响应文件包括:

  1.申报书(封面加盖公章)。

  2.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年内无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证明;

  (4)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3.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

  (二)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遴选的单位,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响应文件壹式柒份,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送至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处(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415室)。逾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七、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采购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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