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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0-02-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接触,防止交叉感染,有效保护企业办事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暂停现场办理。自2020年2月3日起,我委暂停现场咨询、纸质材料递交及备案通知书领取等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提供在线咨询。为方便办事企业熟悉申报要求和流程,我委编制了《无锡市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指南》,可在“无锡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咨询群”(QQ群号:1020136179)内下载。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电话、在线等方式进行沟通咨询。

  三、开展“不见面”办理。我委将根据企业在线提交的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查备案。企业务必确保线上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准确、真实、完整、合法,并同步将相一致的纸质材料通过EMS寄送我委。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邮寄的,可待恢复现场服务后,将纸质材料送至我委。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通过备案后,我委将电话告知相应企业,并以邮寄方式送达备案通知书。

  四、我委将与商务、外管及银行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畅通企业办理外汇手续环节。

  五、开展“不见面”办理的项目为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内(不含1亿美元)的项目。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仍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办理。

  经办处室:外资处;联系电话:81821545、81821528

  邮寄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3号楼1403室

  邮政编码:214131;电子邮箱:jwpu@163.com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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