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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管道燃气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6 11: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19-00646
发文日期
2019-12-20
公开日期
2019-12-26
文件编号
锡发改价格﹝2019﹞2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和天然气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价格,天然气,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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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管道燃气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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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无锡洛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19﹞901号)的要求,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管道燃气配套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市管道燃气服务收费的相关标准明确如下:

  一、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的不同住宅种类执行相应收费标准,具体为:

  1.新建普通多层住宅、小高层及高层住宅按每户2200元标准收取。

  2.老旧住宅改造按每户1800元标准收取。

  3.商住楼、超高层住宅、低层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开发商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确定。

  二、燃气经营企业的其余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在公司网站及收费场所(窗口)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三、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管道燃气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锡价工﹝2015﹞79号)和《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服务收费的通知》(锡价工﹝2018﹞4号)同时废止。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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