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管道燃气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6 11: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46/2019-00646
- 发文日期
- 2019-12-20
- 公开日期
- 2019-12-26
- 文件编号
- 锡发改价格﹝2019﹞2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和天然气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价格,天然气,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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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管道燃气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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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无锡洛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19﹞901号)的要求,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管道燃气配套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市管道燃气服务收费的相关标准明确如下:
一、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的不同住宅种类执行相应收费标准,具体为:
1.新建普通多层住宅、小高层及高层住宅按每户2200元标准收取。
2.老旧住宅改造按每户1800元标准收取。
3.商住楼、超高层住宅、低层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开发商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确定。
二、燃气经营企业的其余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在公司网站及收费场所(窗口)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三、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管道燃气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锡价工﹝2015﹞79号)和《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服务收费的通知》(锡价工﹝2018﹞4号)同时废止。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