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期间平价商店开展“优惠让利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3 09: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46/2019-00481
- 发文日期
- 2019-09-23
- 公开日期
- 2019-09-23
- 文件编号
- 锡发改收费〔2019〕1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生猪,蔬菜,农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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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国庆期间平价商店开展“优惠让利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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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平价商店:
国庆节临近,为有效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平价商店“优惠让利月”活动,活动时间为10月1日—31日,共31天。
优惠让利内容为:(一)保障货源供应。各平价商店每天必须提供平价目录内的农产品品种进行销售,平价蔬菜品种达到15个,平价粮、油、肉、蛋品种至少各有1个,确保不断档、不脱销。(二)扩大优惠幅度。蔬菜类品种每天公示的优惠幅度,由原规定比市场同品种规格低15%及以上,扩大至25%及以上;粮、油、肉、蛋类品种每天公示的优惠幅度,由原规定比市场同品种规格低5%及以上,扩大至10%及以上。(三)鼓励平价商店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优惠让利举措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平价惠民活动。
活动期间,各平价商店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活动的落实工作,准确上报相关惠民数据,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平价商店的监管力度,认真组织监测与巡查,确保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