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08 13:5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46/2019-00386
- 发文日期
- 2019-08-07
- 公开日期
- 2019-08-08
- 文件编号
- 苏发改收费发〔2019〕527号 政策解读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管理,价格,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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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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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5月1日起,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的要求,机动车检验检测实施新的国家标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新标准汽油车和柴油车的检验检测均有较大变化:一是提高了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是增加了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规定;三是增加了柴油车加载减速检测方法,并明确了氮氧化物(NOx)排放限值;四是进一步规范了排放检测的流程和项目。检验检测项目的增加,要求的提高,会导致检验检测成本上升较多。
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527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我省放开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机动车安全检测、尾气检测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自主制定价格。
三、机动车安全检验检测可以跨省异地办理,车主可合理选择检验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