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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04 15: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46/2019-00258
发文日期
2019-06-04
公开日期
2019-06-04
文件编号
锡发改价格〔2019〕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调整,价格,天然气,社会保障
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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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对调整无锡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政策解读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为进一步理顺民用天然气价格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资源节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平稳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32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保证社会稳定,避免社会震动,保证价格疏导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价格管理实践和社会关切,对政策背景、调价幅度、弱势群体帮扶等相关问题进行主动预判,并作如下阐释:

  问题一: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原因是什么?

  此次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气源价格大幅上涨。2018年6月、2019年4月,天然气门站价格经过两次调整后单位气源价格由1.7488元上涨至2.02元,上涨0.2712元,涨幅达15.51%。二是调价政策有要求。2015年,《市物价局关于完善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锡价工〔2015〕150号)规定:当门站价格一年累计幅度达5%时,市区居民用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与天然气门站价格作同步、同向联动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平稳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323号)两份文件,对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推进方式、实施程序、完成时限均明确的要求,对已经建立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地区,可按联动办法顺价确定终端销售价格。三是维持经营有压力。自去年6月起,企业已新增购气成本约6000万元。利用价格调节进行疏导,部分消减企业压力,有利于平衡企业盈亏,保证企业正常运行。四是稳定保供有必要。居民用气关乎民生,应对资源性价格上涨,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联动,能够有效完善我市燃气供应机制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质。

  问题二:上游气源价格涨了,居民的用气价格涨多少?

  上游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后,我们这次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第一阶梯)上调0.2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上调了0.2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上调了0.32元/立方米。

  问题三:从调整看,调整幅度低于上游气源涨幅,少涨部分去哪儿了?

  虽说此次价格调整的主要原因来自上游气源价格的大幅上涨,但考虑民用天然气关乎民生、涉及千家万户,为充分体现公平性、公益性,企业在价格调整后,按2018年各阶梯用气量核算,还得自行消化上游涨价金额的0.033元/立方米,全年消化购气成本720多万元。

  问题四:我市周边城市是如何调整的呢?

  从周边城市的调整情况看,我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此次调整幅度保持了平衡性,略低或与周边城市持平。以第一阶梯为例,南京调整幅度为0.23元、苏州0.27元、常州0.27元、徐州0.28元、扬州0.28元(详见下表)。

  

 

  

苏州

  

常州

  

徐州

  

扬州

  

南京

  

无锡

  

调整幅度(元)

  

第一阶梯

  

0.27

  

0.27

  

0.28

  

0.28

  

0.23

  

0.23

  

第二阶梯

  

0.33

  

0.32

  

0.28

  

0.28

  

0.28

  

0.28

  

第三阶梯

  

0.42

  

0.4

  

0.28

  

0.28

  

0.32

  

0.32

  

 

  从已出台调价政策的城市看,调整后第一阶梯气价情况为:扬州2.70元、常州2.72元、南京为2.73元、徐州2.73元、苏州2.75元(详见下表)。

  

 

  

苏州

  

常州

  

徐州

  

扬州

  

南京

  

无锡

  

调整后的价格(元/立方米)

  

第一阶梯

  

2.75

  

2.72

  

2.73

  

2.70

  

2.73

  

2.73

  

第二阶梯

  

3.30

  

3.26

  

3.22

  

2.94

  

3.28

  

3.28

  

第三阶梯

  

4.14

  

4.08

  

3.95

  

3.67

  

3.82

  

3.82

  

 

  问题五:此次价格调整第一、二、三阶梯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18号)的要求,2015年12月,市物价局在履行成本监审、听证等程序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出台了《关于完善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明确了第一、二、三阶梯气价的比价关系为1:1.2:1.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委将关注相关政策调整,结合用气结构变化,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好监审和听证,及时制定今后的阶梯气价政策。

  问题六: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时间?

  市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从2019年6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2019年6月1日起的第一次抄表气量仍执行原价,从第二次抄表气量开始才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问题七:我市低收入群体如何应对涨价因素?

  这次价格调整将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力度,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理顺居民用气价格而降低。将原每户每年补贴60立方米的标准提高至84立方米,按第一阶梯年平均用气量174.6立方米计算,补贴幅度由34.37%提高到至48.11%,补贴增幅达13.74%。经测算补贴金额由每年每户150元提高到218.4元,补贴额增加45.6%,可以弥补本次价格上涨因素。

  问题八:此次我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幅度低于上游门站气源价格涨幅,是否会导致燃气企业的服务质量及保供的积极性?降低应对冬季“气荒”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市燃气企业很好地展现了国有企业的责任担当。一是积极应对冬季保供。2017年冬,“气荒”全国性爆发, 2018年上游气源紧张加剧。为保市民顺利过冬,企业先后投入近6.8亿元高价采购LNG补充气源25万余吨。二是努力践行社会责任。为推进供给侧改革, 2017-2018年为降低实体企业成本1.9亿多元。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投入2亿多元实施“煤改气”工程。三是加大基础设施投资。截至2018年底天然气利用工程投资总额已超过30多亿元。高压一环、二环先后全线贯通,陆马公路高压、钱桥高压站、藕塘高中压站等也相继竣工通气。

  为改善无锡市民及企业用气体验,燃气企业还将深度实施老旧新村改造,全面推进小商业用户的钢瓶整治,加快已建管网升级改造,完成铸铁管网全部灌水废除和架空管防腐,增建压力贮气站等等,未来基础建设任务很重,资金压力巨大。我们充分相信企业一定能够负重前行,完善成本倒逼机制,在危机中谋求生存。能够更好地完善服务制度、明确服务标准、畅通投诉渠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展现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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