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江苏持续实施“富民强省”战略 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历届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抓好的一件大事。改革开放40年,江苏率先制定并持续实施“富民强省”战略,一个个富民举措不断实施,一个个创新探索不断涌现,一个个民生高地不断刷新。人民生活实现从“温饱”到总体“小康”的历史跨越,正向生活更加殷实的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迈进。

  就业创业,夯实民生之基

  就业是民生之基,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我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稳定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实现增收。

  全省就业形势总体平稳。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新增城镇就业729.4万人,年均新增141.4万人,一直保持在全国前三位;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多百分点;扶持96.4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409.3万人。

  如今的江苏,创业氛围更加浓厚。今年前三季度,由人社部门扶持的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就有21.82万人,累计实现带动就业87.54万人,通过创业带动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占比达50%以上,逐步成为拉动就业增长的最强动力。

  社会保障,让普惠公平的阳光照耀每个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实现“人人享有”为目标,持续推动应保尽保。截至今年三季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896.33万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2141.33万人,离退休人数755.00万人。

  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改革开放40年来,江苏医疗保障制度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江苏特色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形成。

  江苏是医疗保障改革的发源地,职工医保的“两江试点”起步于镇江市。截至今年10月,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7711.25万人,综合参保率稳定在97.5%以上。在基本实现全民医保的基础上,江苏全力打造医疗保障发展先导区。在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保精准扶贫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试点。

  住房,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

  改革开放40年,我省率先探索、勇于创新,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构建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提升住房保障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了人民群众“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正向着创造“更舒适的居住条件”目标迈进。

  截至今年11月份,全省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新开工25.62万套,基本建成23.90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9.15%、140.61%。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3420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31.54%。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共发放22919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8.35%。所有下达任务的市、县(市、区)均已全面完成任务。

  兜住底线,为困难群众撑起温暖“保护伞”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直接、最根本的是提高广大老百姓的富裕程度和生活质量,切实帮扶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确保全省人民在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我省低保制度和脱贫攻坚战略已实现无缝对接,农村低保制度承担起了兜底脱贫的重任。今年上半年,省民政厅与财政厅联合下达2018年度社会救助资金28.2亿元。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3.1万户113.4万人,已有11个设区市完成低保年度提标任务。19.7万农村特困供养对象、7000余名城市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得到保障。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5.2万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85元/月和670元/月,同比增长5.9%和9.6%。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达到450元/月,超过省定430元/月的年度考核目标。落实特困供养政策,截至10月底,全省共有特困供养人员203628人,集中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分别为13170元/年、11536元/年。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