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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无锡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编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奋力开创新时代无锡“三农”工作新局面的要求,依据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我市拟组织编制《无锡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为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水平的研究编制单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无锡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委托内容及要求

  《无锡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规划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背景、总体要求、优化城乡发展布局、现代农业发展、培育乡村经济、建设宜居生态、繁荣乡村文化、健全乡村治理、改善乡村民生、完善城乡融合体制机制等。课题承担单位须对我市相关地区“三农”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规划编制成果须于2018年10月底前提交,按照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宏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特质,与我市相关地区发展规划相衔接,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精神,条理清晰、措施实在,具有较强前瞻性、操作性。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研究咨询服务机构等,皆可进行申报。

  1.承担单位须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动态,在研究、指导三农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了解无锡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情。

  2.课题项目负责人须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等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课题项目负责人须是课题研究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实际编制者,担负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实质性调研和编制等工作。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研究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5.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

  四、申报时间

  1.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在认真填写《申请书》后,请于2018年8月16日17:00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请书(一式3份)和课题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处(含电子版)。

  2.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申报单位评审工作,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编制团队组成人员研究成果、规划研究思路、对无锡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熟悉程度等方面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委托合同。

  五、相关事宜

  1.经费预算

  规划编制经费预算为25万元以内,具体委托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处

                    中共无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3号楼1313室

  邮政编码:214131

  电    话:0510-81821547、81821105

  邮    箱:wxfgwnjc@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书.doc

  无锡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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