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徐州南北对口深度挂钩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编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科学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按照《市发改委委托课题研究工作管理办法》(锡发改规划〔2018〕4号)要求,现面向社会遴选课题研究编制单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内容
编制《无锡-徐州南北对口深度挂钩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内容主要包括充分调研分析徐州与无锡两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特别是徐州市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及需求等,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制定在产业合作、公共服务、人才交流等领域深度挂钩合作三年行动计划。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要求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可进行申报。
1.规划编制承担单位须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江苏省南北挂钩、园区共建相关政策、意见,对江苏省区域合作、区域发展等方面有深度研究,了解无锡、徐州两市经济社会与产业发展实情。
2.规划编制承担单位负责人须在江苏省区域合作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高级或其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
3.规划编制承担单位负责人须是规划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实际编制者,担负规划过程中的实质性研究和编制工作。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规划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规划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5.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鼓励专业团队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专业法人单位。为便于规划编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江苏省内相关规划编制单位。
四、申报时间
1.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在认真填写《申报书》后,请于2018年6月18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书》(一式6份)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合处(含电子版)。
2.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规划评审小组,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编制组实际组成人员及其课题研究与规划成果、规划思路、编制方案、创新性、初步报价等因素的基础上,优选不少于2家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规划编制合同。当少于2家单位申报时,则直接委托编制单位。
五、相关事宜
(一)经费预算
预算5万元的编制经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19号3号楼1402室
邮政编码: 214131
联 系 人:韦 锋
电 话:0510-81821579
传 真:0510-81821522
邮 箱:WXFGWJJHZC@163.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