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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加快推进产业强市研究》课题研究委托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243号)精神,为科学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按照《市发改委委托课题研究工作管理办法》(锡发改规划〔2018〕4号)要求,现面向社会遴选课题研究编制单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内容

  《无锡加快推进产业强市研究》课题研究。研究成果须于2018年7月底前提交,要求条理清晰、措施实在,能够直接转化为具体、客观、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内容。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要求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均可进行申报。

  1.课题研究编制承担单位须全面熟悉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情。

  2.课题研究编制承担单位负责人须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高级或与其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

  3.课题研究编制承担单位负责人须是课题研究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实际编制者,担负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实质性研究和编制工作。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课题组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精神,结合无锡实际开展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

  5.课题研究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6.本课题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鼓励专业团队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专业法人单位。为便于及时交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无锡市的课题研究编制单位。

  四、申报时间

  1.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无锡加快推进产业强市研究》课题研究编制申请书,于2018年4月27日(周五)17:00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请书(一式6份)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课题研究评审小组,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编制组实际组成人员及其课题研究与成果、课题研究思路、编制方案、创新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课题研究编制合同。

  五、相关事宜

  1.经费预算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上对《无锡加快推进产业强市研究》课题研究预算8万元以内专项经费,具体编制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19号3号楼1215室

  邮政编码:214131

  电    话:0510-81821534

  传    真:0510-81821524

  邮    箱:jiwei213@163.com

  3.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                   

    《无锡加快推进产业强市研究》课题编制申请书 (空白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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