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委托编制单位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市发改委课题委托研究办法》相关规定,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公开遴选《无锡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委托编制单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告,截止申报日期,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1家单位提交了申请书。
经研究决定,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为委托编制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2月26日至3月2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与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
联系地址:无锡市市民中心(新金匮路1号)3号楼
邮 编:214131
联系电话:81821599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