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全国碳市场启动对无锡产业经济发展的影响》课题研究委托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积极应对全国碳市场启动对无锡市产业经济发展的影响,促进我市相关制造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全国碳市场启动对无锡产业经济发展的影响》课题研究委托单位。为切实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科学遴选出高水平的课题研究委托单位,根据《市发改委课题委托研究办法(暂行) 》(锡发改规划〔2015〕1号)要求,现作如下公告。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内容

  《全国碳市场启动对无锡产业经济发展的影响》课题研究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要求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研究咨询服务机构,皆可进行申报。

    1.课题研究承担单位须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动态,在碳市场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了解无锡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情。

     2. 课题研究承担单位负责人须在碳市场和产业发展等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高级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

  3. 课题研究承担单位负责人须是课题研究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推动者,担负课题研究的实质性研究和策划调研等工作。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 课题研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5. 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鼓励专业团队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专业法人单位。

  四、申报时间

  1. 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在认真填写《申请书》后,请于2017年7月4日17:00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请书(一式6份)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快递方式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含电子版)。

  2. 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课题研究评审小组,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课题组组成人员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思路、创新性等方面条件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

  五、相关事宜

  1. 经费预算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上对《全国碳市场启动对无锡产业经济发展的影响》课题研究的经费预算为10万元以内,具体委托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2.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19号3号楼1313室

  邮政编码: 214131

  联 系 人:刘敏婵

  电    话:0510-81821599

  传    真:0510-81821578

  邮    箱:wuxifgwzhc@163.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课题委托研究申请书.doc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57